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称作物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其物质性,意识能够反映客观世界。
- 中文名称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 外文名称 Materialist Dialectics
- 出处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定义 唯物辩证法
定义
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认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
基本原理
联系观
①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②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③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④联系的条件性原理
⑤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⑥系统和要素关系原理
发展观
①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原理
②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③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
④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观
①对立统一原理
②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③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④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
⑤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
⑥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⑦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创新
①辩证否定观原理
②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