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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县衙

2022-07-11 22:12:18 百科资料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

叶县县衙的整个建筑群由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中轴线上自前至后布列着大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等主要建筑。辅助建筑在其东西依次展开,布局合理,风格古朴,充分显示了明代县级政权官署衙门的规制和风貌。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2006年5月25日,叶县县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中文名称 叶县县衙
  • 地理位置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
  • 所处时代 明朝
  • 占地面积 16848 m²
  • 保护级别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

  1997年12月8日,抢修叶县县衙第一期工程正式开工。

  1999年10月,主体工程修复完毕,并局部对外开放。

建筑格局

结构

  叶县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是由中轴线及东、西两侧副线三部分建筑群组成的,其中的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此外,县衙东侧副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分布着监狱、厨院、知县宅等建筑,西侧副线上有古时衙署内工作人员办公及休息的西群房,有知县反省自身功过的虚受堂、思补斋及南北书房等建筑。其中,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而虚受堂、思补斋等单元建筑,为中国现存同类建筑中的仅存者,不仅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也为叶县明代县衙增添了几分独特的韵味。

特点

  叶县县衙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孤品。在建筑风格上,叶县县衙有着融南北建筑风格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形式。由于地处中原地带,叶县县衙的建筑风格沿袭了中国北方地区对称的庭院式建筑结构布局,突出了中国北方地区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粗犷、端庄、古朴的建筑特点,而加之叶县位于"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受南、北方经济及文化交会地域的影响,该建筑在木作、砖雕技术等方面融入了南方建筑工艺精巧、细腻的部分特点,为研究中国古代南北建筑流派的特点及变化规律提供了实物依据。

文物遗存

  • 碑刻

  叶县县衙的戒石铭,是县衙内唯一一座碑式官箴。"戒石铭"碑正面书"公生明"三个大字,背面是由黄庭坚书写的"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官箴,充分体现了叶县县衙文化内涵。

  • 楹联

  大门处楹联:

  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欧阳霖。

  卷棚中间楹联: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卷棚两梢间楹联:

  山色壮金银唯以不贪为宝;江流环铁石居然众志成城。

  大堂楹联:

  中如卖法脑涂地,尔敢欺心头有天。

  三堂中间楹联:

  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

文物价值

  叶县县衙是中国现仅存的3座古县衙之一,也是中国现存的古官署衙门中唯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对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历史文化

相关人物

  明洪武年间知县唐吉祥为官一贯宽人律己,当地人对其德才敬佩有加,争相效仿。

  明弘治年间的知县刘珂、正德年间的姚文清因上级征用叶县百姓,爱惜民力而上书请求减免。

  明弘治年间的知县秦志,在年景好时积存十余万石粮食,到春荒之时用这些粮食救济百姓,使广大百姓得以生存下来。

  万历年间的知县陈缙在叶期间,不滥用刑罚,平易近人,从而使叶县政清盗息,四境平安。万历年间知县高文登,经常用自己的俸米救济贫困百姓,并加强社会治安,严捕盗贼,一时境内安定。

建筑由来

  • 萧曹庙

  叶县县衙的仪门东侧为萧曹庙,为纪念西汉名相萧何、曹参而建。由于萧曹两相在治国安邦上作出了重要贡献,所以后代统治者多以此为榜样,利用不同形式,向官员灌输两人的忠君思想。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农民皇帝,他出身寒门,曾讨过饭,做过和尚,深知人民之疾苦,重视国家治理,令各地县衙内建萧曹庙,是让县令学习萧曹的治国方略。

  • 土地祠

  叶县县衙的仪门西侧为土地祠,敬有"土地爷"。"土地爷"简称"土地",是道教神名,它是道教系中地位很低的小神,但民间信仰极为普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年),朱元璋出生在一座破旧的土地祠中,是母亲正在干活时把他生下的,对土地祠怀有特殊的感情,所以在其称帝后不久即令全国各级衙署都要建土地祠,供奉土地神。其用意一为知恩图报,二为保一方平安。庙前设剥皮场,若遇贪官污吏,即将其皮剥下,填充麦草,置于大堂上,用实物对官员进行廉政教化。

保护措施

  2006年5月25日,叶县县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

交通信息

  自驾前往叶县县衙:从叶县汽车站出发,途径叶舞路、叶廉路,路程2.8公里,约需9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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