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合同
代孕合同,即为代母与求孕方约定在代孕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根据代母是否收取超过合理的补偿费用,代孕合同可以分为无偿代孕合同和酬金代孕合同。根据代母与婴儿是否有基因关系,代孕可分为局部或完全代孕。属违法行为。
- 中文名称 代孕合同
- 外文名称 Surrogate contract
概述
代孕是指妇女由于多种原因而不能怀孕,取其卵子与其丈夫的精子进行体外授精,再将胚泡移植到别的正常女性的子宫腔内继续发育成胎儿的一种技术,在民间俗称"借腹生子"。 代孕改变了传统生育方式,现实生活中,因为代孕产生的伦理、法律和感情上的纠纷在逐年增多。2001年2月20日,卫生部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但是现实中的代孕现象仍屡禁不止,而由"代孕" 引起的如何保护代孕母亲、代孕子女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成为各界争议的热点。
合法性问题
现实生活中代孕行为往往涉及到代孕协议,也就是学术术语上称的代孕合同,那么代孕合同的性质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在理论界一直存在很多的争议,下面笔者将简要阐述代孕合同的性质是否具有合法性。
首先,代孕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中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中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这里生育子女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基础。而代孕的双方之间没有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代孕行为是违背我国有关法律的,破坏我国的婚姻制度。
再次,代孕协议的性质问题。一般进行代孕的情况下委托夫妇与代孕母亲会签订一份代孕协议,该协议是关于代孕行为的一致意思表示,是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其内容包括很多方面,比如产前检查、人工流产以及同意在出生时放弃孩子亲权的条款,甚至还会有涉及金钱补偿等条款。代孕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代孕合同主体有限定,即代孕一方必须为女性。
2、代孕合同的标的特殊。代孕合同的标的为代母提供身体利益和移转其对婴儿的亲权,求孕方则是支付金钱(或补偿或酬金)。
3、代孕合同一般均涉及他人权利义务。在代孕合同中的第三人即为订立合同时尚未出生的婴儿,其权利义务即为代母对其的亲权将因代孕合同而移转于求孕方。
在我国,合同的有效,应当有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1)合同的主体适格,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约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的从事各种民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使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即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且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年龄为男22岁,女20岁。在我国合法生育的年龄也就是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
(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的订立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有瑕疵的现象。
(3)内容合法、确定、可能,即合同的内容不的违反法律和社会的善良风俗,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等国家强制性禁止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秩序。同时我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时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两条同时规定了公序良俗原则,可见公序良俗原则乃是国家民事领域的一项原则。任何民事行为都应当遵守该原则,,违反该原则的合同应为绝对无效。 综上,代孕合同的主体一般均为均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订立合同时往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而代孕合同往往涉及补偿金钱的条款义务,然而,最为重要的是代孕合同之内容明显的违背了我国的社会公德,其内容不具有合法性,即使代孕合同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也不具有合法性,也不适用合同法来调整。
对策
生育权作为人权的一种,无疑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一个公民的生育权都能顺利的如愿得到实现。没有孩子的亲情痛苦和社会传统观念对无子家庭的歧视深深的困扰着生育权得不到实现的人们。如何使得这个群体能够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成为了困扰人们的难题。代孕现象的出现无疑为解决这样一个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生育权是人权中的一项权利,代孕使得无子群体的基本人权得到了实现。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采取区别对待的态度,以看其是否有偿为主,求孕方与婴儿是否有基因关系为辅的标准判断代孕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笔者认为:应区分代孕行为的有无偿性,对于无偿代孕应当允许。在无偿代孕中,代孕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对婴儿的成长较之收养还更加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无偿代孕合同并未违背在某种程度上还有益于公序良俗。对于有偿代孕应当禁止。身体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格权,一是其本身就不直接与财产利益相联系,,若允许出于金钱利益的驱动而任意处分,则不仅亵渎了助人为乐的本质,且极大地伤害了人的尊严,破坏社会善良风俗。
代孕合同样本
双方信息
甲方: 化名: 身份证号: 座机: 手机: 家庭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 签约日期
合同协议
1、供应精子方: 身份证号码:
供应卵子方: 身份证号码:
2、精子和卵子的供应方由甲方负责指定,代孕方由乙方提供且全权委托管理。
3、怀孕的方式:试管婴儿代孕。供应卵子方是否由乙方提供 。
捐卵者资料:
捐卵费用:
4、若因为婴儿健康原因发生纠纷,甲方指定的精卵供应方遗传病由大型三甲医院鉴定。
5、本协议所涉及到的货币为人民币。
6、本协议涉及的胎儿、婴儿均为本协议指定精卵供应方的亲生子女。
7、本协议有效期为即日起两年。
8、全委托定义: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照顾和管理其选定的代孕方的整个代孕过程,保证其选定的代孕方生养的健康婴儿为本协议规定的精卵供应方的亲生子女(如婴儿疾病系由精卵供应方的遗传病史引起的遗传疾病,婴儿视为健康婴儿)。
9、全委托代孕的前提条件:
本协议是包成功协议,故对规定的精、卵供应方的生理指标有最基本的要求:
一、对供卵方的包成功要求:
1) 无影响试管婴儿促排卵、取卵的生理因素,具体指标参照通用试管婴儿的临床标准。
2) 无任何可导致代孕方感染疾病的传染病。
二、对供精方的包成功要求:
1) 无影响试管婴儿取精的生理因素,具体指标参照通用试管婴儿的临床标准。
2) 无任何可导致代孕方感染疾病的传染病。
3) 精子活力综合不少于5%。
三、如果以上指标都正常,那么客户可选择包成功的套餐。
甲方付款流程、明细、违约责任及乙方违约退款承诺
一次性成功一个婴儿的付款明细和流程 (不含医疗费用及其他额外付款状况)
合同范本
1.甲方指的是代孕需求方。
2.乙方的是代孕志愿者方或代孕乙方。
3.丙方:甲乙双方合作见证人。
4.甲乙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代孕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孕生育,乙方完全自愿为甲方代孕。协议期
间,任何方不得在对方未发生违约的状况下中止协议约定内容,否则私自中止方属于违约。
5. 本协议有效期为即日起至代孕方所生养的甲方亲生子(女)满月为止。最长期限为即日起 个月。如果一方违
约或者需要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有效期至违约方(担责方)完全承担并履行其相关责任。
6. 乙方在服务期间所生养的小孩必须是甲方的亲生子(女),不分男、女。
7. 甲乙丙三方不得将本次爱心代孕服务内容和三方身份资料透露给第四方。
8. 乙方怀孕前的每个月的生活费用为 元,甲方直接月1号和16号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怀孕后不再支付现金生
活费用。乙方怀孕前承担的生活费用是除房租之外的所有日常生活费用。即日支付今天至本月底的生活费 元。
9.乙方在孕前、孕初、孕中、孕后等协议期间的所有必须针剂,甲方需补偿乙方30元/针。试管婴儿代孕第一次
失败且未刮宫又在协议期限内,代孕方需要配合甲方进行第二次试管婴儿代孕手术。
10. 乙方怀孕后,甲方须免费提供代孕方的伙食和基本生活用品,标准每个月不低于 元!也可以采用现金支付
的方式。乙方服用非甲方提供药品,凉茶,食品需得到甲方同意。
11. 根据实际需要,甲方须安排专人伺候乙方的生活起居,保姆的薪资由甲方承担,试管婴儿方式需要在移植
之日开始安排保姆。
12. 乙方在服务期间的房租和定期检查费、住院费、月子费、亲子鉴定费等因为代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未经协
议明确规定,须均由甲方承担。
13. 代孕补偿共计 元。乙方确认怀孕日,甲方必须交纳乙方 元代孕补偿金。乙方确认怀孕5个月,甲方必须交
纳乙方 元代孕补偿金。乙方确认怀孕7个月,甲方必须交纳乙方 元代孕补偿金。乙方确认怀孕8个月,甲方必
须交纳乙方 元代孕补偿金。 亲子鉴定后,甲方交纳乙方_______元代孕补偿金。乙方确认怀孕日,甲方必须交
纳丙方第一期中介费1000元。乙方确认怀孕5个月,甲方必须交纳丙方第二期中介费2000元。乙方生育3天内,
甲方必须交纳丙方最后2000元中介费,乙方将小孩交纳给甲方。甲方须在乙方所生养的需求方亲生子(女)满
月前,完成亲子鉴定(如甲方无异议,可不需要鉴定。)和交付最后代孕补偿金、接纳其代孕乙方所生养的亲
生子(女),不得拖延。
14. 代孕补偿金甲方交付给乙方的银行账户内,不得已现金方式交纳。中介费付给乙方的银行账户。
15.如需乙方为代孕婴儿哺乳,则每周需提前支付乙方1000元做为补偿。
16. 乙方在代孕服务期间的居住环境必须安静、清洁、明亮、卫生、方便、安全。乙方代孕服务期间的居住地系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代孕服务期间的居住地系甲方免费提供。居住3层以上不可以无电梯,居住地不可离设有妇
产科室的医院超过3公里。
17. 乙方确认怀孕日起,甲方须每个月至少为乙方检查身体一次。怀孕期间,如果乙
方发生任何身体不适的状况,甲方必须无条件的送 乙方去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治疗。代孕乙方生养医院必须是
县级以上、具有专门生养护理成功经验的医院。
18. 即日起 内方必须怀上甲方的亲生子(女)。超期本协议
失效,乙方服务中止,甲方已经交纳的各类关于代孕费用不退回。丙方有义务再次为甲方联系一个合格的代孕志
愿者(甲方需再交纳5000元)。甲方在受孕前单方面中止协议,需要补偿代孕方一个月生活费。签订协议后,认
可体检结果,任何身体原因本站不继续负责。
19. 甲方、乙方双方一辈子永远不得有打探对方的一切关于真实身份资料的行为。
20. 甲方、乙方必须互相充分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性格、价值观、人格和接受对方的合理要求。
21.乙方服务期间有向家人通电话的权利,但不得告诉任何人关于居住地的详细地址,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居住地,
不得与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人见面。甲方在协议期间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变更乙方的居住地。
22.乙方在服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享受在居住城市范围内散步自由,但须征求甲方的同意。如果乙方在
服务期限暂离开居住地,需要得到甲方签名的书面允许传给丙方,但由此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23.乙方在孕期12周(含12周)前发生意外流产或者经权威医院鉴定必须流产。经过权威医院鉴定,如甲方原因,
甲方须立即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的身体伤害的治疗费用 、后遗症伤害的核算补偿均由甲方承担。另外甲方需支
付乙方10%代孕补偿金+5000元赔偿金;如代孕乙方原因,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经交纳的所有代孕 补偿金和生活
费。如果医方无法鉴定何方原因,须按甲方原因处理,但补偿标准为10%代孕补偿金。如甲方违约,需要流产,
则甲方需支付乙方30%代孕补偿金加5000元补偿。
24.乙方在孕期12周(不含22周)到22周(含22周)前发生意外流产或者经权威医院鉴定必须流产。经过权威医
院鉴定,如甲方原因,甲方须立即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的身体伤害的治疗费用、后遗症伤害的核算补偿均由甲
方承担。另外甲方需支付乙方15%代孕补偿金+5000元赔偿金;如代孕乙方原因,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经交纳的所
有代孕 补偿金和生活费。如果医方无法鉴定何方原因,须按甲方原因处理,但补偿标准为15%代孕补偿金。如甲
方违约,需要流产,则甲方需支付乙方50%代孕补偿金加5000元补偿。
25. 乙方在孕期22周(不含22周)后发生意外流产或者经权威医院鉴定必须流产。经过权威医院鉴定,如甲方原
因,甲方须立即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的身体伤害的治疗费用、后遗症伤害的核算补偿均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