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过之疵
2022-07-14 01:32:41 百科资料

五过之疵,是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吕刑》要求的司法人员遵循"其罪惟均,其审克之"的办案原则,严禁出现"五过之疵"即徇私枉法,出入人罪的五种情况,如犯"五过之疵",与罪犯同等处罚。
- 中文名称 五过之疵
- 出处 吕刑
- 五过 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
- 适用人群 司法人员
出处
"五罚服,正于五过"(《尚书·吕刑》)。
五过介绍
一为惟官:秉承上意,依仗权势。
二为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
三为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
四为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
五为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
惩罚方法
如犯"五过之疵",与罪犯同等处罚。因"五过"而枉法裁判,罚不当罪,甚至出入人罪,司法官必须承担罪责相当的法律责任,甚至"其罪惟均",即以犯人之罪来处罚司法官,体现了西周统治者对司法腐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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