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隍庙上海滩商厦

上海滩商厦(还有38年产权)位于豫园城隍庙商圈,地处上海中心的中心城区,位于黄浦江畔豫园古城公园一侧,东揽外滩西接淮海路,南临豫园,北眺南京路,附近除了地铁捷运,高架干道主要出入口,公交线路四通八达,直抵上海市各主要CBD商区,步行十分钟内,即可至南京东路、外滩、城隍庙等观光胜地。商厦四面临街,东为永安路,南为人民路,西为四川南路,北为新永安路,且每条路上皆商铺林立,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 楼盘名 上海城隍庙上海滩商厦
- 楼盘地址 黄浦区人民路388号
- 交房时间 2011年7月31日
- 开发商 浙江四兄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
上海滩商厦共14层,1-7楼是商铺及仓库用地,8-14楼是五星级的产权式酒店-兴宇大酒店。1-5楼是产权商铺,其中1、2楼主营服装面料、辅料及饰品批发;3-5楼主营皮具箱包批发兼零售。商品供应遍及襄阳路市场、七浦路市场、陕西南路市场以及东方国贸等几大交易市场,是上海市规模最大的辅料和小商品批发市场,2000年开业,开铺率100,经过十年运营,市场相对成熟。
区域优势
我们上海滩商厦是位于上海的商业娱乐中心城隍庙区域的中心位置,商场主进口是在人民路上,周边是永安路及新永安路。您可以看到我们项目所处位置是集金融中心、繁华商业街、黄金玉石贸易,商品批发、历史文化遗产、旅游购物一体的钻石级地段。其向东步行三分钟即可至上海的城市名片--外滩,南面一路之隔是凝聚百年经典的--豫园商城。向西则毗邻上海的三大商圈--南京路商圈、人民广场商圈、淮海路商圈,同时与陆家嘴金融中心(金贸大厦、环球金融中心、东方明珠)以及以汤臣一品为代表的滨江豪宅区隔江相望。

其次,由于我们项目是位于上海的市中心,其交通也是极其便利的。公共交通方面,距离项目最近的轨道交通10号线豫园路站出门即达,直通南京路、豫园、新天地、淮海路,更可直接接驳虹桥机场、虹桥火车枢纽。另外还有公交64、930、920、111等众多公交线路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驾车的话,项目毗邻上海交通大动脉延安路高架,周边更有人民路隧道、延安路隧道、复兴路隧道、新建路隧道等多条越江隧道,不过由于我们所处区域超大的人流量,建议您开车出行可要避开早晚高峰时段奥。

上海老城隍庙坐落于上海市最为繁华的城隍庙旅游区,是上海地区重要的道教宫观,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1403-1424),距今已有近六百年的历史。从明代永乐(1403-1424)到清代道光(1821-1850)上海城隍庙的庙基不断扩大,宫观建筑不断增加,最为繁盛时期,总面积达到49.9亩土地,约三万三千多平方米。成为上海闻名中外的历史人文景点!随着新中国成立,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城隍庙周边形成豫园旅游区,是上海老城厢的发源地,近年来逐步形成了以豫园、豫园商城、城隍庙、玉龙坊、上海老街等为中心的旅游风景区,民俗工艺、上海及全国特色小吃、上海本土文化及民间文化在此得到飞速发展,是上海市民节庆庙会地。每年的人流量达到4000万人次,在未来的5到8年里,豫园商圈要扩张两倍,上海滩商厦首当其冲,成为豫园连接外滩的核心地标!
投资赚钱理由
1、稀有38年产权,商铺难寻:
上海滩商厦拥有38年的产权商铺,使得项目中上海顶级地段的商铺中一枝独秀。据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豫园商圈的商铺产权多为不足30年,投资者花同样的钱,购买多8年的产权,您还不心动?

2、王牌金钻商铺,热铺稳赚:
"十里南京路,一个老城厢。"作为与十里洋场齐名的城隍庙豫园商圈中上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不逛。700余年老牌经典商圈精粹,成就了其沪上旅游、黄金和小商品批发等行业的老头老大。上海滩商厦即位于此商圈正出入口处。老牌商圈,赚钱稳当。
3、2000亿现金交易额,旺铺赚翻:
城隍庙豫园商圈人气鼎盛,汇聚欧美、日本、韩国、港澳台以及国内外各地庞大客流。节假日最高客流达到50万人次,创出惊人的消费购买力。购买豫园钻石旺铺,做人客流过亿的超级房东。

4、近10年成熟运营,现铺立赚:
上海滩商厦经专业运营商店精准差异定位,近10年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推广,"三年成行,十年成市",已经成为豫园商圈内消费人气最旺、号召力最强的商厦,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服装辅料和皮具箱包批发交易市场,现有商铺100%出租。租客到为,只差房东,投资此铺,高枕无忧。
项目销售政策
担保公司:上海兴宇集团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约50000m2总户数: 产证户数360户(2-6层)

层数: 6层
使用率: 50%
停车位: 地下2层,119个
主力面积: 8㎡-15㎡
均 价:2.5万∕㎡
总 价:20万-40万∕套(一铺一价)
产权年限: 产权50年 1999-2049年(剩余38年)
交通:延安高架、南北高架、中山东一路、地铁10号线豫园站、数10班公交车投资回报:

前五年的固定租金所得为6%、7%、8%、9%、10%,(累积资金所得为40%),第六年开始为15年浮动资金所得,商场经营方按楼面营业利润同业主方2:8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