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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橙(纪念版)读书赏析 读后感(3)篇

2019-03-21 12:52:13 读书赏析
发条橙(纪念版)
作者:安东尼·伯吉斯
文学巨匠安东尼·伯吉斯惊世奇作,库布里克经典电影《发条橙》原著小说,入选美国《时代》周刊百部英语小说。《发条橙》以天才的想象力书写自由与强权的碰撞,一出版便震惊了世界,震惊了远在美国的大导演库布里克,由此催生了他著名的电影《发条橙》。虽然该片被禁30年,直到导演去世后才解禁,却在世界各地被奉为青春影片的经典。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梦魇式预言故事:亚历克斯是个无恶不作的街头少年。由于一桩人命案,他被逮捕,当局在他身上试验一种特殊手段,将他“改造”成一个一有暴力念头就会无比痛苦的人。只能行善,无力作恶,他丧失了选择善恶的能力,丧失了自由意志。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上了发条的鲜橙……
发条橙(纪念版)读书赏析 读后感 第(1)篇

“罪有应得”,是我边读书边一直想着的。我并不觉得同情亚历克斯。我的理论是:如果从法律的角度讲,生活在文明社会中的人,受法律制约的同时,也希望得到法律保护,这可能是人放弃野蛮,接受“不那么自由”的活法,并得到安全和稳定自然而然所做的“交易”,所以罪大恶极的人受到制裁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从道德的角度讲,几个人如果无故殴打路人、流浪汉,当着作家的面强暴他的夫人,入室抢劫并杀人,还有其他各种各样小说里没写到的罪行,这么多加起来,枪毙都不为过,甚至一枪打死都太便宜他,应该叫他尝尝同样的痛苦,就像小说里说的治疗(当然这种“刑法”可能也太过分了,我无意讨论量刑的问题)。除此之外,我一向信奉丛林法则,认为亚历克斯被治愈改造,是因为他实力不够,只得任人摆布。他在选择祸害别人的同时,得有觉悟想到自己有一天可能会被更恶的人踩在脚下;天底下没有只有你能祸害别人,别人却不能祸害你的道理,你是猎人,遇到更强大的敌人,你就成了猎物。不认同这一点,或者没有这样的觉悟,却依旧大肆作恶,不夹着尾巴,在我看来便是愚蠢。这是自然的选择,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提到了选择,我相信作者和很多读者都认为亚历克斯失去了选择善与恶的权力,是个牺牲品,是个可怜人。但是在被治愈之前,亚历克斯可是有充分的选择的机会。他出生在一个中规中矩的家庭里,父母都是好人,他可以选择做好人或做坏人;他可以选择做些偷鸡摸狗的小勾当,也可以选择伤天害理的重罪;他可以选择好好对待犯罪同伙,也可以选择辱骂殴打,导致最后被背叛;他可以选择在狱中守规矩熬日子,也可以选择遵循自己的快感对看不顺眼的人大打出手。最后,最重要的,他可以选择接受改造计划,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这些都有余地选择,而亚历克斯走上最痛苦的一条路,不管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或是没预料到结果而选错,后悔,在我看来,都怪他能力不够,一意孤行,倒行逆施。说得通俗的话就是自己作的,并不值得同情。都是他自己选的,怪不得旁人。

不过,亚历克斯失掉了选择善恶的权利,我也并非不能理解,只是理解的方式不太一样。我想到的是如果不是这本小说,不是极端的反乌托邦背景,不是极端的罪大恶极,不是只选善与恶,却也失去了选择权的情形。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想做好事,想做正确的事,但是周围所有人都不允许他这么做,在他做善事做好事的时候在一旁制造困难,冷嘲热讽,甚至言语侮辱,肢体冲突,精神打击;如果想做正确的事的人立场不够坚定,内心并不成熟,经历这样的打击次数多了,在想做对的事情的时候,便会想到如果继续这样做下去会受到的痛苦,就像接受改造治疗后的亚历克斯一产生邪念便会恶心身体不适一样,放弃坚持做对的事情。这可能也是失去选择的情况之一,因为这个人会更倾向于做会让他更好过的事情,而放弃选择做对的事,失掉选择做对的事情的权力。我把亚历克斯失去选择的权力看作“急性”,他受到了极端的待遇,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有了明显变化;而把刚才举出的例子看作“慢性”,因为这更像是潜移默化,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改变一个人。同时,我也认为,“慢性”的更恶劣,更叫人无法忍受。

小说的结尾亚历克斯看到了曾经的犯罪同伙之一,成了家立了业,开始为生活奔波忙碌,于是也意识到自己成长了,不想为非作歹无所事事挥金如土了。曾经的恶人浪子都走上了正轨,变得正常了;又让人觉得这样的结尾不太正常;却又是那么的正常。

最后提个问题,如果不借助小说里提到的药物注射,只是用视觉刺激的话,在现实生活中会起到和小说里一样的作用吗。

发条橙(纪念版)读书赏析 读后感 第(2)篇

看完伯吉斯《发条橙》小说再去看库布里克同名电影的没有不被电影震撼的。相比于小说纯靠故事情节推动剧情而言,拍摄于1971年的电影呈现了一种诡异的未来主义风格,阴冷的色调搭配大红大绿,大胆而狂野的性与暴力场面结合贝多芬的古典音乐,导演对节奏张弛有度的把控。这些都让电影成为影史的经典,其影响力远超小说本身,连作者伯吉斯也自嘲似的承认这本书“拒绝被遗忘,主要归功于斯坦利·库布里克的同名电影。”

小说的主题在前言中作者已经表述的很明白了。书中,牧师在恶棍男主角亚历克斯(Alex)接受治疗时有过这样的发问:选择恶与被迫选择善,哪个才是上帝的本意?对于这一问题,《时代》周刊的评论非常到位:

本书也许看似一本淫秽惊悚的小书,但伯吉斯用英语写了一部珍品—一部哲理小说。这一点也许会被忽视,因为小说主人公说的都是纳查奇语,以便给予他应有的特殊身份—半人半非人。这个‘垮掉的一代’的斯塔夫罗金的朝圣之路是一篇严肃而成功的道德随笔。伯吉斯直截了当地认为作为恶人的亚历克斯比作为一个善良的僵尸的亚历克斯更像是一个人。机械社会的发条决不能冒充道德选择的有机生命。如果恶不能被接受为一种可能性,那么善就是无意义的。

电影版的结尾处,亚历克斯原本经过治疗后被调节得厌恶暴力的条件反射失效,重新做回恶棍,在一群穿着赛马服、小心翼翼地鼓掌的人的围观下跟一个赤身女子在雪中扭斗。最后,电影在画外音Im cured, all right(“我真的痊愈了”)传来时戛然而止。这个结尾便成了小说与电影间的龃龉所在,也是伯吉斯“非常乐意与它断绝关系”的理由之一。因为伯吉斯原书里给亚历克斯安排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也就是书中第二十一章的内容:

简单说,我的恶棍小主人公长大了,遂厌倦了暴力,承认人的能量用于创造胜过用于破坏。无谓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权,因为青少年能量充沛,却没有从事建设性活动的才能。其精力必须通过砸电话亭、撬火车铁轨、偷窃并破坏汽车来发泄,当然,摧毁人命是更令人满意的活动啦。然而,总有一天,暴力要被看做年少气盛的产物,令人生厌,是愚昧无知者的急智。小说中的小流氓幡然醒悟,人生应该有所为—结婚生子、使世界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转动,甚至有所建树—比如说作曲。毕竟,莫扎特和门德尔松在十几岁的纳查奇,即青少年时代就创作了不朽的乐曲,而我的所有人物却在冲杀和抽送中取乐。这位长大的青年颇为羞愧地回顾着自己肆意破坏的过去,他需要有迥然不同的未来。

当然,库布里克的电影里之所以没有最后一章内容,不一定是因为有心这么做,而是因为他参考的美国版《发条橙》就只有二十章——1962年《发条橙》在美国出版时,出版商坚持要删掉书中最后一章,作者伯吉斯由于需要这笔预付金,不情愿的答应了这一要求。

于是便有了全世界的影迷和书迷关于要不要最后一章的持久的讨论。

在我看来,电影与书各自的长度刚好完美。电影以亚历克斯邪魅的回归结束,让电影本身的反乌托邦意味更强烈;小说以亚历克斯长大、抛弃暴力、攒钱结婚生子结尾,表现了人性的变迁,也表明了每个人,就算他曾经是十恶不赦的流氓,也有道德改造、智慧增长的可能性。

发条橙(纪念版)读书赏析 读后感 第(3)篇

我学意大利语B1班的时候,老师是个叫Marco的帅哥,他日常头戴礼帽,手提复古迷你旅行箱,据说随便去三里屯逛一圈就上了街拍杂志……但是他在课堂授课的时候会秀兰花指……我们直言不讳地问过他的性取向,他说自己不是gay. 读毕《发条橙》我基本相信了;因为是他曾经强烈推荐的书,说是最爱……结合了暴力,情色,政府操纵(以及部分宗教思辨内容),使得小说本身以及电影《发条橙》注定博人眼球。

不过假设事先不知道结局以及主题,很有可能我会在第一章文末或第二章开篇就弃读了,有极大的不适感, 也许青春期男孩子的读后感正相反……王朔的《动物凶猛》真是要克制多了(所以才有了《阳光灿烂的日子》)。《发条橙》的每一个电影场景和演员的夸张化形态都自带“虚无”……小说比电影多一个岁月静好的结尾,作者强调说电影改编时他不得不同意剪切,这是他不情愿的(虽然我个人不喜欢这部电影,但是结局如小说多一番赘述的话,的确会削弱电影主题的表达,从电影主题传达的切入上它的确是那个时代的好电影)……可是我想说,让主人公Alex成为发条橙的不是政客,也不是制度,是人性本身;能够植入你身体内部的发条是人性本身,即便没有那些前情铺垫和政府操控,你以为你就不是也不会成为发条橙了吗?以为在操控的,也是被操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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