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迪伦精选27首诗读书赏析(3)篇

鲍勃·迪伦在全世界的影响是无法言尽的,熟知的忠实歌迷就有村上春树和乔布斯。“鲍勃·迪伦”曾是一群人的街头暗号,更是一种精神密码。寒冷的冬夜,路上的陌生人提起他无不会心一笑。这一点,就像华人世界里,喜欢金庸的是一类人,喜欢古龙的又是一类人。后来,鲍勃·迪伦的歌传得越来越远,同时被越来越多的人传唱。渐渐地,他被吹捧为反战和民权运动的代言人。恍惚之间,好像滑进了一场一厢情愿的臆想。这个自由的行吟诗人,不愿承载过多注定失望的期待,远离了纷纷嚷嚷。这恰恰是我最喜欢他身上的一点。某种程度上,鲍勃·迪伦歌曲的意义,在于人们才发现,原来艺术和政治能够如此协调,原来摇滚可以被赋予以灵魂,原来流行歌不只是春花秋月,不只是靡靡之音。鲍勃·迪伦的歌朴实无华,更像是千年古风打磨过的石头,干净温润,歇斯底里地卖弄激情是没有的。与此同时,那是一个饱满丰盈的灵魂在浅吟低唱,充沛的情感倾泻而出。与其说鲍勃·迪伦是一个歌手,我更喜欢把他当作一个诗人,一个游走于世俗和艺术的诗人。于我而言,这本诗集的翻译实在不太苟同,匠气的文字随处可见。译者颤颤巍巍地翻译出来,用词显得偏僻拗口,有画蛇添足之嫌。对整部诗集的印象,直到第十五首《吉卜赛人》才逐渐好转。如若论书里,相对喜欢的几句诗,我想会是以下这几句吧:nn“他们沿着古老的运河行走n微微的犹豫,我清晰地记得n来到一个陌生的霓虹灯闪亮的旅馆。他感觉他的心好像被一辆满载货物的火车扑面撞来n飞向命运的简单的扭转”nn话说回来,译者在序里提到的一个看法,不无道理。他说道,仅针对诺贝尔文学奖而言,鲍勃·迪伦的获奖,对于恢复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誉也至关重要。众所周知,最近二十年来的诺奖,几乎都有保守主义的倾向。但他们在几乎要形成一个笑话时,突然睡醒了。他们改变了。一瞬间,文学回到了叶芝的时代,加缪的时代,马尔克斯的时代。在那首家喻户晓的《Blowin In The Wind》中,鲍勃·迪伦这样唱道:nn“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n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nn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n才能称得上男子汉nn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n一只白鸽要飞越多少片海nn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n才能安歇在沙滩上nn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 balls flyn炮弹要飞多少次nnBefore theyre forever bannedn才能将其永远禁止nnThe answer,my friend,is blowing in the windn朋友,答案在风中飘荡”nn一九六五年,那个背着吉他的男孩,走出格林威治村酒馆,走到风的尽头,探寻风的答案。五十一年已然逝去,答案是否了然于胸,抑或继续在风中飘荡?nn完。PS:感谢歌词提供者,网易云用户@请输入昵称---(这个昵称哈哈)nnPSS:瞅了瞅书架,目前欠六篇书评动笔。当时念头殆尽,深度的念头浮出水面,如此这般,真好。读万卷书,活一万个人生。The End.
鲍勃·迪伦精选27首诗读书赏析 第(2)篇读序的时候就发觉译者是个很酷的人,看腻了序里总是充斥着很中庸的评价,这位周公度虽然是搞佛学研究的但态度非常鲜明或者说激烈。像这段,
那些以“破坏”出现的所谓先锋都是幼稚的,而以“拼贴”出现的现代,则无疑又是杂技式的
虽然我不同意破坏是幼稚的,我喜欢破坏带来的暴力美学感,真诚当然好,但体式的重构难道不也给诗的现代和先锋提供了另一个新颖的审美角度吗?
刚开始读的时候不怎么欣赏,今天早上吃着早饭听着店里一直循环的很熟但说不上来的旋律倒很有味道,怪不得是歌手呀,过去的有浅吟低唱的词作,现在有以音乐入诗,讲真,音乐给诗这种比小说在文学上天然有更高门槛的体式开阔了面向。另外,诗歌真的有它的不可翻译性,语言有他自身的音乐性,如果译者没有这方面的良好的感知以及强大的语言表达力,很难重现诗作在原语言下的美感,一种遗憾吧。
喜欢溪谷下游的这段,找了段原文[爱心]
Your breath is sweet
Your eyes are like two jewels in the sky.
Your back is straight, your hair is smooth
On the pillow where you lie.
But I dont sense affection
No gratitude or love
Your loyalty is not to me
But to the stars above
鲍勃·迪伦精选27首诗读书赏析 第(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