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正规隐名出资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2019正规隐名出资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 公司(下称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 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3. 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4. 丙方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公司的隐名股东,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经三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方及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转让
1. 丙方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 。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甲方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 股权。
2. 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 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乙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 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出具收款凭证。
5. 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丙方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 股权转让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甲方与乙方承担,股权转让后,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3.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风险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实际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成为股东,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乙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丙方有权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资。
3、丙方有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方转让公司股权时,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4、丙方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5、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权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风险告知:隐名出资人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其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心真意的外在表示。
首先,出资、股东资格和股东权益三者之间是具有前后因果关系的,即先有出资行为,然后取得股东资格和享有股东权益,出资行为是原因和基础,取得股东资格和享有股东权益是结果和目的。其次,实际投资人向公司投资的行为也是一种个体的民事法律行为,应适用法律行为的基本规则。按照民法理论,法律行为的进行是行为人将其内心的效力意思表示于外的过程“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它由“作为心理事实的法律后果意思和此种意思的宣示(表达、表白)组成”,虽然隐名出资人是借用他人名义向公司出资,其出资行为仍然能够表明其向公司投资并享有股东权益的内心真意。
四、监事
各方同意由 ,居民身份证号: 出任公司监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中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释产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本协议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国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国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国籍:
护照号码:
隐名出资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规避法律的隐名股东与非规避法律的隐名股东。根据隐名目的的不同,隐名股东可分为规避法律的隐名股东与非规避法律的隐名股东。
(1)规避法律的隐名股东。我国的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对投资领域、投资主体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等等。为规避这些限制,有些股东采取隐名的方式进行投资。由于隐名的目的在于规避法律,因此隐名股东资格甚至公司的法人资格等都要受到影响。
(2)非规避法律的隐名股东。有些隐名股东并非出于规避法律的原因,而是隐名股东不愿意公开自身的经济状况,或显名股东擅自以自己的名义投资等原因造成的。这种类型法律关系的效力并不因此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