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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

2019-06-17 13:46:13 百科
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简称区环保局)是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京顺发〔2009〕33号)设立。区环保局是负责本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
  • 隶属:顺义区人民政府
  • 局长:李国印
  • 成立时间:2009年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1.市环保局下放的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的职责。
2.市环保局下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三)增加的职责。
负责污染减排、重点污染防治和环保跨区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转变的职责。
1.加强环境政策、规划、标準和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环境监测管理、监察执法和安全监管的职责;加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职责。
2.强化为中央、市属驻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服务的职责,强化促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本区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纲要;审核本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事项;拟订本区环境规划、计画,以及区域内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推动与周边区县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区重点区域、河流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对本区污染物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画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水污染物排污,在砂石坑、窑坑、滩地等低洼地倾倒、存贮废弃物批准,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者闲置审批以及危险废物收集经营等的行政许可;督查、督办、核查有关部门、单位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统一监督管理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噪音、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竣工后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六)负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蹟及湿地环境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本区生态建设。
(七)负责本区许可权範围核心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套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本区内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指导全区环境质量检测和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
(九)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範;推动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套用;促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负责本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处理本区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污染减排、重点污染防治和环保跨区合作组织协调。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建立健全区环境保护组织管理体系,指导本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环保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议、议案、提案、保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督查管理等工作;负责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的报告和通报。
(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负责本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区域内建设项目中主要污染物增加情况的控制及对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等总量控制削减工作;负责对本区污染物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三)环境综合管理科。
负责组织拟订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画,组织本区环境保护综合考核及年度统计;负责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起草环境保护方面的地区性管理办法;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水、噪音等方面环境保护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环境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外合作和交流,处理本区环境保护涉外事务。
(四)大气环境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和年度削减计画,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计画;研究提出防治大气污染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污染阶段性和扬尘、燃煤、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执行市环保局制定的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政策;负责环保跨区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直属机构

行政科室
主任:茹艾青
(1) 负责内务、后勤、信访、文秘、档案、财务工作;
(2) 负责重要档案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3) 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情况通报;
(4) 负责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管理科
科长:高福文
(1) 负责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审批建设项目;
(2) 负责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起草本区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办法;
(3) 负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 负责本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处理本区环境保护涉外事务;
(5) 组织拟订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画,参与编制本区可持续发展纲要;
(6) 审核本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事项;
(7) 负责实施国家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监察科
科长:刘文华
(1) 负责本区内单位和个人对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行政制度及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 办理信访举报的污染纠纷案件,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
(3) 负责生态保护和水源保护;
(4) 负责排污收费;
(5) 对竣工后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
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室
主任:王淑芬
(1)负责环保验收事项的受理、登记,对承办事项所需各工作环节、程式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协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对承办事项进行全程陪同办理、覆核、移交、回复等;
(2)负责接待受理、答覆民众的环境谘询工作;
(3)负责办理服务对象的环保委託检测申请,对委託检测程式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
(4)严格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式进行事项的代办,确保代办事项公开、高效、高质。
(5)政风行风热线接收、转办、催办、回复工作。

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站
站长:张留锁
(1) 参与制订顺义区环境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测为主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和执行;
(2) 按照北京市环境监测站要求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3) 系统地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提供各类监测报告;
(4) 负责本区环境质量评价和编写本区环境质量年报;
(5) 组织实施各类环境监测中的质量保证工作;
(6) 开展以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为目的的科研工作,力求使环境监测水平不断提高;
(7) 开展环境监测的社会服务工作,接受各行业的委託;
(8) 参与污染事件的调查和综合分析工作;
(9) 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10) 负责 "空气品质"自动监测工作,并着手做好数据报送。
顺义区环境保护研究所
所长:高雄
(1) 区域内环境保护项目治理的管理工作;
a、提供先进可行的治理工艺;
b、审核污染项目治理方案;
c、对环境污染治理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2) 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治理技术,为企业提供服务;
(3)环境污染谘询、技术开发与交流及人员培训;
(4)环境保护设备设计、安装。

人员编制

区环保局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3名。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起草本区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办法;拟订本区环保规划,审核本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事项;负责实施国家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审批建设项目;对竣工后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统一监督管理本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指导本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本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处理本区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4、负责本区内单位和个人对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行政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生态环境、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蹟和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协调解决本区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7、负责全面实施国家的排污收费制度。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组织建设本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定期发布本区大气、水等环境质量状况,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9、负责本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班子

局长:李国印
男,汉族,1961年出生,北京人。农学学士学位,首都经贸大学研究生班毕业,经济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入党。曾任南法信镇政府科技员、党委副书记,南彩镇党委书记。现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负责全局行政业务等全面工作。
党组书记:赵川
男,汉族,1955年出生,河北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毕业,经济师。1972年参加工作,1976年总参研究所任技术员,1987年6月入党, 1980年毕业于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曾任北京橡胶二厂环保全全科科长、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顺义马坡企业公司经理,顺义科委开发公司经理,顺义北石槽镇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兼北石槽镇人民政府镇长、党委副书记,顺义木林镇党委书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负责全局党务等全面工作。
调研员:信士海
男,汉族,1952年出生,北京人。首都经贸大学研究生班毕业,经济师。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入党。曾任马坡镇国小教师、共青团顺义县委宣传部长、顺义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俸伯乡党委副书记、北石槽镇镇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现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负责重大课题的调研及“一助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凤霞
女,汉族,1970年出生,北京人。大连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研究生班毕业,工程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曾任北京燕化集团公司化工一厂工程师、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环境评价、综合考核、总量控制及生态环境质量工作。
主管科室:环评科、综合科、财务科、环保学会。
副局长:张晓第
男,汉族,1963年出生,安徽人。经济学博士。曾任北京实验动物研究中心科研部长、北京市密云县计委副主任、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局项目处处长、中生北控公司投资部部长。现任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负责大气监管、尾气监察、环境监测、二氧化硫减排及大气环境质量工作。
主管科室:尾气站、大气科、监测站。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刘健
男,汉族,1966年出生,山东荣成市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本科毕业。1985年10月参军,1989年11月入党。曾任班长、排长、副连长、股长、参谋等职,2002年3月转业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辐射站站长,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现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处级调研员。
负责环境宣教、党务群团、纪检、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及政务环境建设工作。
主管科室:办公室、全程办、信息中心。
副调研员:单友
男,汉族,1951年出生,北京人。北京大学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0年2月入党。曾任顺义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技术员、顺义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现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副处级调研员。
负责法规政策调研工作。
主管科室:法政室。
副调研员:李书仁
男,汉族,1963年出生,河南方城县人。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1981年10月参军,1985年5月入党。曾任班长、排长、副连长、指导员、干事、北京卫戍区警卫第三师后勤部直政科科长,2007年3月转业。现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副处级调研员。
负责辐射安全、信访处理、环境应急、水、声、固废等监察、COD减排及水环境质量工作。
主管科室:监察队、辐射站、环保所。
工会主席:刘文华
男,汉族,1956年出生,北京人。北京市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本科毕业,工程师。1974年12月参军,1978年7月入党。1980年转业,先后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监察科副科长、科长、监察队队长。现任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工会主席兼监察队队长、局纪检组成员。
负责环保局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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