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2009〕10号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同志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教育部关于给予有关同志奖励的决定
- 编号:教人〔2009〕10号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类型:政府档案
简介
1、对2008年赴地震重灾区工作的22名同志,给予嘉奖奖励:
曾 阳、王家勤、马贵生、杨 宇、高学贵、马建斌、李 平、高 军、马建通、邰忠智、胡志钢、卢晓斌、张映川、宋 磊、陈汶特、郝志军、蒋 涛、陈珂琦、夏鲁惠、焦江方、陈景才、王振亚。
2、对2005――2008年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牟阳春、韩 进、金平一、吕 杰、刘立国、周家贵、王光彦、郭 鹏、姜沛民、王民养、王 岱、俞伟跃、郑富芝、刘建同、谢 俐、郭春鸣、杨志坚、宋 毅、康 凯、李 彬、于兴国、杨贵仁、何立芳、王 辉、王洪歧、刘 力、周福成、窦春祥。
3、对2007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规定2005――2007年连续三年优秀获记三等功奖励的,2007年度不予重複奖励),给予嘉奖奖励:
详情
牟阳春、杜柯伟、崔保师、孙瑞华、陈 星、周 为、顾 然、郑志强、刁 强、蔺海波、孙霄兵、陈 锋、韩燕凤、黄兴胜、朱宝铜、李燕丽、徐小强、王长树、吴德刚、彭 实、吕 杰、潘 O、张 旭、周家贵、潘俊强、陈伟光、宋家乐、何光彩、刘玉光、周 坚、王 岱、俞伟跃、郑富芝、刘月霞、马嘉宾、张昭文、安 钢、郭春鸣、张尧学、吴 燕、吴爱华、范 唯、高 洪、陈卫军、阿布都、李 彬、管培俊、葛振江、杨贵仁、高 军、万丽君、迟刚毅、徐艳国、余先亭、徐维凡、陈 矛、梅 红、谢焕忠、李渝红、何立芳、林蕙青、杨 松、冯 佳、平 伟、牛燕冰、张爱龙、杨玉良、王洪歧、卢晓斌、赵玉霞、王登峰、魏 丹、李宇明、陈 敏、岑建君、徐永吉、于继海、薛彦青、杨 军、徐培祥、宋 磊、刘 力、陈大立、胡永宽、孙成华、陈 昆、刘炳来、邹东海、高莉娜、华玉桂、杜 越、葛思颖。
4、对2008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规定2006――2008年连续三年优秀获记三等功奖励的,2008年度不予重複奖励),给予嘉奖奖励:
崔保师、王进保、张 萍、赵建武、蒋 琦、蒋 元、刁 强、蔺海波、孙霄兵、廖舒力、杨志刚、韩 进、张泰青、李彦莉、晁桂明、秦昌威、徐小强、吴德刚、彭 实、陈向阳、张国辉、郑保国、朱保江、朱小杰、陈伟光、宋家乐、何光彩、郭 鹏、赵建军(财务司)、刘 景、姜沛民、姜 瑾、刘月霞、谢敬仁、黄 尧、谢 俐、王扬南、刘培俊、张尧学、杨志坚、宋 毅、康 凯、王启明、吴爱华、高 洪、马书义、阿布都、管培俊、宋永刚、唐京伟、邬 越、谭 钢、张 芯、杨振斌、迟刚毅、徐艳国、余先亭、杨 光、陈 矛、梅 红、谢焕忠、武贵龙、李 楠、林蕙青、杨 松、王 辉、陈瑞武、范卫宏、陈维嘉、范海林、杨玉良、朱 瑞、王登峰、郝阿庆、于 虹、李宇明、王翠叶、张秀琴、刘宝利、静 炜、黄 培、张晓东、赵 磊、申玉彪、聂瑞麟、张 栋、郑 晗、周福成、史丽荣、高 云、刘晓勤、陈继山、王海萍、朱秀萍、方茂田、董建红、葛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