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2月5日,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办公面积6000平方米。市直部门及公共服务企业在中心设立服务视窗43个,视窗工作人员278名,408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中心办理。中心以“方便纳税人、服务老百姓”为服务宗旨,以“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民众为难一次”为服务理念,以构建“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阳光新政”为目标。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 位置:襄阳市
- 时间:2002年2月5日
- 办公面积:6000平方米
机构成就
近年来,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把行政服务中心建成服务民众的民心工程、改革创新的形象工程、文明城市创建的视窗工程和遏制腐败行为的阳光工程的要求,通过建立百分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实现管理科学化;实施投资代办、联审联办、网上籤批、分类办理、首席代表、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通过减时限、减申报资料、减收费,推行以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最佳化为突破口的“阳光新政”,促进我市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最佳化,逐步形成中部地区投资的洼地;建立 “襄阳金融网”,搭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快捷的沟通平台,有效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进覆盖全市的“阳光新政”工程化建设工作,构建市委、市政府服务经济社会的标準化、系统化、信息化的统一平台。
“阳光新政”得到了全市各界的广泛讚誉和中央、省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予以了报导;“襄阳金融网”由省政府在我市召开现场会进行了推广。
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行政审批办件1563689件,办结1559848件,承诺期内办结率达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68%;受理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投资代办576件,办结565件,注册资本近340亿元,投资总额1000多亿元;为民众提供现行档案查阅28万多人次。
机构设定
襄阳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职能部门
业务部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最佳化工作。
三、负责进驻中心的部门、人员、项目工作。
四、负责进驻中心中介机构的选择、管理工作。
五、负责行政审批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下级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投资代办部工作职能
一、负责投资项目各个阶段的所有审批手续的申办;
二、负责在要求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所有审批手续;
三、负责妥善保管投资者所提供的证件、档案和材料;
四、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
五、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察部工作职能
一、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视窗以及视窗工作人员的考勤、纪律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视窗以及视窗工作人员的月度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工作;
三、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视窗以及视窗工作人员的季度和年度评优表彰工作;
四、负责中心投诉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
网路信息部工作职能
一、负责中心行政审批网路和行政审批办公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负责中心视窗和办公室所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心与相关单位网上信息的发布、传递工作。
四、负责中心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
五、负责为中心网上审批和信息化办公提供技术支持。
六、完成好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部工作职能
一、协助中心领导做好重大决策的前期準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协助领导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务、政务、财务管理、工青妇等工作。
四、负责公文处理、档案收发、传阅、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中心的创建、综治、计生、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工作。
六、负责制定和实施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党组及主任办公会议、中心综合会议及其它会议的组织、记录、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
八、负责中心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后勤保障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5号
中心领导
曹 欣 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岳邦俊 副书记 分管综合部
徐洪波 副主任 分管业务部、投资代办部
汤青山 副主任 分管督察部、网路信息部
工作宗旨
方便纳税人
服务老百姓
服务理念
宁可自己麻烦百次
不让民众为难一次
主要职责
1、落实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定办事视窗的单位,确定具体的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
2、建立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3、对审批事项登记、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程式、时限进行规範,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
4、对需2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组织联合办理。
5、组织视窗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对视窗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章,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
7、受理有关行政审批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8、提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谘询、信息发布、公共服务、投资与商务代理等配套服务。
9、对下级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10、行使由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职责。
运行模式
“六公开”服务:
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政策依据;
公开申报条件;公开办事程式;
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準。
“六 制”办理:
直接办理制;
承诺办理和逾时默认制;
联合办理的首办负责制;
申报办理和明确答覆制;
投资代办制;
集中收费制。
“六个一”运行:
一个视窗受理;一个视窗审批;
一个视窗收费;一个视窗谘询;
一个视窗协调;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