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大锅饭”体制指固定资产投资在分配及管理上的平均主义,缺乏严格的责任制,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调控机制的投资效率低下的管理制度。
我国改革以前旧的投资体制,是按部门归口切块分配投资的大锅饭体制。这种体制,长期以来,对投资的分配沿用基数法和水平法。基数法是按国民经济各部门原来的基数分配投资;水平法是各部门投资都按同一速率增长。这种平均分配投资的做法,缺乏科学性,不能反映投资规律的要求,使本来就扭曲的经济结构更加不合理。同时,旧的投资管理是计委定项目,财政“奉命”拿钱,银行“奉命”贷款,企业“奉命”用款,财政、银行、企业对投资效益并不负责任,且计委、财政、银行、企业之间缺乏应有的制约关係,致使投资规模膨胀,投资效益低下。固定资产投资的这种“大锅饭”是高度集中计画体制的产物,必须进行改革,代之以能够合理分配与使用投资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