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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03-10 00:57:51 百科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委发〔2010〕14号),设立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攀枝花市物价局牌子。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管单位: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机构驻地:攀枝花市
  • 现任主任:杨礼文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改革委。
(二)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研究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巨观规划及综合协调职责划入市发展改革委。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将市发展改革委原承担的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职责划给市商务粮食局。
(五)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区)政府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改进项目管理方式,缩小投资审核範围,按规定下放投资审核许可权。
(六)加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画;加强巨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巨观管理,搞好政府投资综合平衡,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保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的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做好能源总量综合平衡;加强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项目重大问题,参与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编制工作,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实施;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报告。
(二)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巨观经济形势,进行巨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巨观调控重大问题,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最佳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最佳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槓桿,保证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画的实施。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对策,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间的衔接,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组织实施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许可权範围内价格的制定调整和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巨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革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最佳化的目标和对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谘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套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八)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画并监督执行。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措施。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画,参与拟订人口和计画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最佳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做好能源总量综合平衡,提高全市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十三)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按照职责许可权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与国家、省铁建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铁路建设工作中的征地拆迁和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画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係,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以工代赈政策,研究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七)承担市资源开发委员会(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9个内设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电子政务、公文运转、会务、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规範性档案,承担规範性档案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贯彻实施价格听证目录,组织价格听证。
(三)国民经济综合处
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画以及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提出促进经济成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巨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全市巨观经济的预测、监测、预警工作;研究分析产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实施;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负责本部门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投资调控对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研究拟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措施,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画,参与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及工程概算调整等工作。
(五)农村经济发展处(攀枝花市以工代赈办公室)
研究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审核、转报和安排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气象等基本建设重点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贯彻执行国家以工代赈政策,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争取和筹集以工代赈配套资金,研究提出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对策措施;负责全市以工代赈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和统计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转报和安排民族地区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
(六)交通能源处(攀枝花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交通运输、能源发展规划、计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画的衔接平衡;研究分析交通运输、能源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拟订全市交通、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全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能源、邮政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级财政性投资。负责与省铁建办的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参与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编制工作;承担铁路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参与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督促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实施。

机构二

(七)产业经贸处
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画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套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按规定许可权审核、转报和安排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业、服务业项目。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建议;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画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审核、转报流通、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项目。研究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範工程,审核和转报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
(八)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攀枝花市节能减排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套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九)社会发展处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画和政策;统筹平衡人口和计画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画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审核、转报和安排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承办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经济体制改革和就业收入分配处(经济研究室)
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和指导城市综合改革和城乡配套改革等重大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和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审核、转报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调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巨观调控对策建议;负责《攀枝花论坛》和《攀枝花价格信息》的组织、编撰和发行工作。
(十一)财政金融与外资处
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画的目标和措施;负责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提出全市企业债券发行总量,监管企业债券的投向;提出和申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许可权审核和转报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初审、转报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意见;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工作,承担本部门外事工作。

机构三

(十二)价格调控管理处
负责编制价格改革、价格调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组织实施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分析物价形势,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价格调控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徵收使用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工作;负责许可权範围内价格的制定调整和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十三)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处
承担全市价格监测工作,预警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贯彻实施成本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工作。
(十四)收费管理处
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政策,开展许可权範围内收费标準的制定和调整;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十五)代建项目管理处
制定代建项目管理规则、实施细则、运行程式;全过程监管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十六)招标投标管理处(攀枝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按照分工对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档案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处理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契约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协助管理评标专家;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谘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
(十七)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八)行政审批处
负责行政审批的接件、审查、批准、办件事项。
(十九)攀枝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的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监督和规範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工作;负责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纪委、市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其职责、编制(包含在部门行政编制内)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编制架构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71名。其中:主任(兼市物价局局长)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市资源开发委员会办公室(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由委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由委主任兼任);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主任1名(由委副主任兼任)、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1名(由委副主任兼任);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按副县级干部管理);正科级领导职数24名(含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1名、市资源开发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处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1名。

其他事项

(一)保留设在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下列机构
1.攀枝花市资源开发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攀枝花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资源开发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衔接省攀西资源开发资金并协调有关问题,联繫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省攀西地区资源开发办公室);承担市资源开发委员会办公室(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战略及对策,拟订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制度;制定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计画,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预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转报、安排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3.攀枝花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画,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稽察;跟蹤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安排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理;承担稽察工作的综合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稽察报告的审核和稽察意见、信息的综合处理;负责稽察特派员的工作联络、协调和服务。
4.将攀枝花市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更名为攀枝花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提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对策措施;监督重点建设项目计画执行情况;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市经信委、市安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转报。新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向省发展改革委转报备案,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信委向省经信委转报备案。
(2)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巨观规划及综合协调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循环经济及节能降耗工作。
(3)电力“上大压小”、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上大压小”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申报和管理。市经信委负责拟订小火电机组关停的实施方案、年度关停计画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工作,有关各方共同参与。
(4)煤炭、电力管理职责。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全市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市经信委负责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市安监局承担全市煤炭生产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煤矿行业管理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2.与市商务粮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画。市商务粮食局负责在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总量计画内组织实施。
(2)外商投资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许可权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市商务粮食局按规定许可权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契约、章程等进行核准。
3.与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基本建设项目调概、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工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分别由经信委、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审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征地拆迁、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及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项目的调概,以市发展改革委为主,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参加。
(三)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长效机制建设专项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四)原市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归市发展改革委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领导信息

姓 名: 杨礼文
工作职务: 党组书记、市发改委主任,兼市物价局局长
主持市发改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资源开发(西部开发)、人事、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由各委领导协助负责。
分管资源开发办(西部开发办)、项目办、办公室、人事处、固定资产投资处。
姓 名: 耿立文
工作职务: 党组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
负责交通、能源,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画、经济预警预测,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方面的工作。
分管交通能源处、国民经济综合处、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办公室。
姓 名: 蔡泽
工作职务: 党组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
负责产业、经贸、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
分管产业经贸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节能减排办)。
姓 名: 罗启武
工作职务: 党组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
负责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就业收入分配方面的工作
分管社会发展处,经济体制改革和就业收入分配处(经济研究室)。
姓 名: 谢官林
工作职务: 党组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
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以工代赈、价格调控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农村经济发展处(以工代赈办)、价格调控管理处。
姓 名: 何国燕
工作职务: 党组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
负责价格监测、收费、招投标方面的工作。
分管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处、收费管理处、招标投标管理处(招标投标办)、价格监测中心。
姓 名:孙超
工作职务:党组成员、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社会事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收费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社会发展科、医改办综合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科、收费管理科、招标投标管理科(招标投标办)。
姓 名: 李星星
工作职务: 党组成员、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工、青、妇工作和代建、行政审批方面工作。
分管代建处和行政审批处,协助分管办公室。
姓 名:钟吕芳
工作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督查等工作。 分管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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