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G是指private -to-government,意为嫁接民间资金与政府信用介入项目的网际网路金融服务平台,引导民间资金通过理性科学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简介
P2G是指private-to-government,意为嫁接民间资金与政府信用介入项目的网际网路金融服务平台,引导民间资金通过理性科学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P2G介绍
P2G是指private-to-government,意为嫁接民间资金与政府信用介入项目的网际网路金融服务平台,引导民间资金通过理性科学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政府信用介入项目
一、政府直融项目:财政收入稳健的区县级以上政府授权国企直接融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市政交通、社会公益事业等建设,增信措施主要有同级人大批准和财政承诺。
二、国企账款项目:融资主体为政府或国企项目承建或供应商,锁定国企应付账款作为还款保障,签署借款期内应付款仅限进入唯一收款账户的三方协定,增信措施主要有应收账款锁定、国企担保等。
三、项目由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国资小贷公司等国有金融企业提供,均通过其风控评审与平台的二次审核,增信措施为国有金融企业提供担保或不可撤销的到期未能兑付债权无条件回购保证。
二、国企账款项目:融资主体为政府或国企项目承建或供应商,锁定国企应付账款作为还款保障,签署借款期内应付款仅限进入唯一收款账户的三方协定,增信措施主要有应收账款锁定、国企担保等。
三、项目由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国资小贷公司等国有金融企业提供,均通过其风控评审与平台的二次审核,增信措施为国有金融企业提供担保或不可撤销的到期未能兑付债权无条件回购保证。
民间资金
是指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私人资金,包括国有投资资本以外的私营企业、组织及个人的资金。
P2G融资业务-基本準入条件
政府平台类公司
1、企业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或国资股份达到绝对控股的比例;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成立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
3、应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无不良徵信记录;
4、借款主体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所在行政区域的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财政收入)低于100%,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低于70%。
6、使用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偿还借款的,提供同级人大决议、财政还款承诺函
7、借款主体股东分别出具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书,或提供其它具有强制法律效力的抵押担保措施;
8、使用实物资产抵押的,提供资产权证及资产价值预估报告
9、提供具有清晰的还款来源说明书,其来源资金额度100%覆盖本次融资金额;
10、融资资金用途合法且合理,其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
11、以书面方式定期披露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成立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
3、应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无不良徵信记录;
4、借款主体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所在行政区域的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财政收入)低于100%,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低于70%。
6、使用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偿还借款的,提供同级人大决议、财政还款承诺函
7、借款主体股东分别出具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书,或提供其它具有强制法律效力的抵押担保措施;
8、使用实物资产抵押的,提供资产权证及资产价值预估报告
9、提供具有清晰的还款来源说明书,其来源资金额度100%覆盖本次融资金额;
10、融资资金用途合法且合理,其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
11、以书面方式定期披露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国资类公司
1.借款主体股东结构为包含国有资本参股在内的法人股东;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成立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
4.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无不良徵信记录;
5.借款主体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6.提供具有清晰的还款来源说明书,其来源资金额度100%覆盖本次融资金额;
7.借款主体全部股东分别出具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书:
8.原则上应提供实物资产抵押,或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9.融资资金用途合法且合理,其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
10.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设立一般性资金结算账户;
11.以书面方式定期披露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成立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
4.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无不良徵信记录;
5.借款主体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6.提供具有清晰的还款来源说明书,其来源资金额度100%覆盖本次融资金额;
7.借款主体全部股东分别出具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书:
8.原则上应提供实物资产抵押,或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9.融资资金用途合法且合理,其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
10.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设立一般性资金结算账户;
11.以书面方式定期披露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其它类公司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成立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
2.注册资本金额大于单笔融资金额;
3.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无不良徵信记录;
4.借款主体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提供具有清晰的还款来源说明书,其来源资金额度100%覆盖本次融资金额;
6.借款主体全部股东分别出具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书:
7.必须提供实物资产抵押,或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到期债权回购)的风险控制措施;
8.融资资金用途合法且合理,其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
9.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设立一般性资金结算账户;
10.以书面方式定期披露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2.注册资本金额大于单笔融资金额;
3.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无不良徵信记录;
4.借款主体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提供具有清晰的还款来源说明书,其来源资金额度100%覆盖本次融资金额;
6.借款主体全部股东分别出具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书:
7.必须提供实物资产抵押,或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到期债权回购)的风险控制措施;
8.融资资金用途合法且合理,其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
9.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设立一般性资金结算账户;
10.以书面方式定期披露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