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即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是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主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套用型人才、高层次套用型複合人才,同属于高等职业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 别称: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
- 属性:高等职业教育
-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负责: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 层次:研究生教育
- 硕士:硕士专业学位
- 博士:博士专业学位
- 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 对应: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教育档案
2002年1月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学位[2002]1号)。
改革试点
2010—2013年,教育部组织开展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13年,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
2015年,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布《关于开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5〕9号)。
教育体系
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基本定义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套用型人才、高层次套用型複合人才。
教育发展
2015年,教育部批准了中国农业大学《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书》。
2018年12月,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2018年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讨会暨科技小院10周年纪念会”。
2019年2月28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召开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交流研讨会。
教育规模
国家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高套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
2016年,共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8.0万,占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47.4%;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509人,占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3.2%。
2017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0.2万人,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55.7%;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700人,占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3.2%。
试点单位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範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範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上海市教委
江苏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
法律教指委
工程教指委
会计教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