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託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契约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谘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介绍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託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契约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谘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建筑师的服务内容。建筑师依託所在设计企业,依据契约约定,可以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或部分以下服务内容:
建筑师可参与规划:参与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统筹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协调统一。

服务内容
参与规划:参与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统筹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协调统一。
提出策划: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开发计画的制定,确认环境与规划条件、提出建筑总体要求、提供项目策划谘询报告、概念性设计方案及设计要求任务书,代理建设单位完成前期报批手续。
完成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技术设计和施工现场设计服务。综合协调把控幕墙、装饰、景观、照明等专项设计,审核承包商完成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建筑师负责的施工图技术设计重点解决建筑使用功能、品质价值与投资控制。承包商负责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重点解决设计施工一体化,準确控制施工节点大样详图,促进建筑精细化。
监督施工:代理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投标管理和施工契约管理服务,对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设计档案要求进行施工,协助组织工程验收服务。
指导运维:组织编制建筑使用说明书,督促、核查承包商编制房屋维修手册,指导编制使用后维护计画。
更新改造:参与制定建筑更新改造、扩建与翻新计画,为实施城市修补、城市更新和生态修复提供设计谘询管理服务。
辅助拆除:提供建筑全寿命期提示制度,协助专业拆除公司制定建筑安全绿色拆除方案等。
契约要求
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与设计企业、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契约中明确建筑师的权力,并保障建筑师权力的有效实施。建筑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执业,公正处理社会公众利益和建设单位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所有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保证专业品质和建设单位利益。
权利和义务
借鉴国际通行成熟经验,探索建立符合建筑师负责制的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单位要根据设计企业和建筑师承担的服务业务内容和周期,结合项目的规模和複杂程度等要素合理确定服务报酬,在契约中明确约定并及时支付,或者採用“人工时”的计价模式取费。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收费,应纳入工程概算。倡导推行建筑师负责制职业责任保险,探索建立企业、团队与个人保险相互补充机制。
建筑师在提供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中,应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和契约义务,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向签章的建筑师进行追偿。建筑师负责制不能免除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和契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