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软体职业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学联会”。成立于2009年10月,是在团委指导下,结合我校社团实际发展状况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民众组织,是团委联繫广大学生的桥樑和纽带;是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合法学生社团正当权益的维护者,也是规範校园学生社团、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的监督者和引导者。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湖南软体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 外文名:The Student's Assocoation Union Of Hunan Software Vocational Institute
- 所属学校:湖南软体职业学院
- 口号:携手并进,共创辉煌
- 会歌:《我相信》
概况
现我校学社联有主席团、五大部门:社联办公室、督察考核部、宣传媒体部、组织策划部、公关交际部。以及六大类社团:思想政治类、公益服务类、学习科技类、文学美术类、文化艺术类、体育运动类。学社联是一个大集体,主席团、各部门和社团的关係是相辅相成,不容分割;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共同努力。
组织架构
主席团
全面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体的思想文化建设;确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传达学院团委工作指示和任务,协调学生社团联合会中各部门与社团、社团与社团的关係。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向学院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督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係,争取各方面支持,指导各社团开展工作。
湖南软体职业学院学社联组织构架图

社联办公室
负责收发学社联和社团各项档案,管理学社联和社团各类档案;拟定传送会议通知,负责学社联办公室及各项物资管理;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和各成员学生社团的通讯联络;新学年初指导各成员学生社团做好学生社团的新学年注册工作、学生社团新一届主要负责人的资料登记工作,指导各成员学生社团做好工作计画和活动计画;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各成员学生社团评奖评优的申报工作,及时向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反馈各成员学生社团日常提出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宣传媒体部
宣传媒体部是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外交流的视窗,负责对学社联、各社团年度、期度品牌活动进行大规模、有重点、有层次的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和帮助社团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拓宽宣传渠道;负责承接学社联宣传任务,包括宣传设计、宣传覆盖等;负责学社联微信、微博等媒体运营、线上信息宣传专项工作。
督察考核部
负责对各社团活动进行评比与记录,监督社团纳新工作,防止违规纳新行为或非正式注册社团纳新;负责学社联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的考核管理;协助学社联开展社团考评工作,促进各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
公关交际部
负责牵头校内各社团举行交流联谊;负责拓展外联市场,为品牌活动提供经费支持;负责规範和监督社团外联工作;协助策划举办大型活动,合理引导商家进入校园开展相关活动。
组织策划部
负责引导、扶持社团精品活动,促进社团品牌构建;负责整合和调配社团资源,具体组织由学社联牵头的各类大型活动的策划、筹备及执行。负责会员权益保障工作,接受学生社团会员投诉,并根据会员投诉情况,对被投诉学生社团进行相关调查,提出整改方案,向投诉会员反馈最终处理决定。
历届主席
第八届干部公示栏


学社联各社团
思想政治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会
公益服务类
大学生志愿服务团
大学生通讯社
ET创业协会
校园之声广播站
礼仪协会
学习科技类
英语协会
科技协会
计算机协会
新媒体协会(原名:电视广播传媒协会/电广传媒协会)
电子竞技协会
文化艺术类
大学生艺术团
武术协会
魔术协会
前夕剧社
pop手绘工作室
逐梦辩论社
子衿汉服社
文学美术类
水云涧文学社
兴苑书画社
水月漫画社
体育运动类
篮球协会
桌球协会
羽毛球协会
排球协会
足球协会
尚武跆拳道协会
弈辰棋社
超越脚踏车协会
JR桌游协会


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在籍本、专科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民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的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全面成材服务。
第二章
社团的发起
申请、
成立及注册
第四条 社团的发起
我校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5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和目的,且能自觉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者可发起社团。
第五条 社团的申请及成立
1. 起草社团章程。其内容包括社团的名称、目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及会员利益和义务等,要有清楚的说明和详尽的规定,并提出社团前期活动的构想。章程应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2. 成立学术性质社团,须由发起人向本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文娱性社团向社联提出书面申请。
3. 社团发起人在社联领取《新社团成立注册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后,分别交于校团委、社联,由校团委和社联按其发起和筹备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成立。
4. 经院团委和社联同意后,学生社团应按要求在院团委进行注册登记,院团委有权对该社团进行複查。
5. 学生社团负责人需经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正式确认,方可正式开展工作。否则将视为非法组织,院团委及社联有权对其活动进行取缔。
第六条 社团的注册
各学生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内到社团联合会进行学期注册,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由社联提议,报请校团委批准后,责令其注销或重组。
第三章
社团招新
第七条 为更好的满足同学的需要,同时也为了社团的正常运作,各社团在每学年开始统一进行招新。各社团统一招新的时间为每学年开始后的第二周。如有特殊情况,经社联主席团批准后,社团可在其他时间另行招新。
第八条 社团招新前要做好準备工作,注意本社团的介绍宣传工作。
第四章
社团活动的举办
第九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各项法规和校规校纪许可的範围内开展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服从学校全局工作的安排。
第十条 学生社团必须于活动前向社联提出书面申请,并拟出一份详细的活动预算。
第十一条 活动审批过程
第一步:登记。社团负责人必须在社联办公室进行活动登记,注明活动具体时间、地点、活动名称,到场嘉宾身份及负责人,否则此活动不计入评选优秀社团。
第二步:领表。如果社团活动要使用教室或室内外场地,需到院团委《举办大型活动教室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如果社团活动不使用教室,则到社联办公室领取《举办大型活动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三步:审批。领表并认真填写活动信息(包括社团名称,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活动负责人,活动名称及主要内容等),经社联主席团签字,到院团委、活动地点管理部门进行盖章审批。
第四步:交表。活动审批完之后,社团主管单位(社联或团委)及活动地点管理部门各交一张表。
第五步:举办活动。
第十二条 活动举办过程中社联办公室派督察员进行督察,并带给活动负责人一份《社团活 动情况调查表》。活动负责人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社团活动情况调查表》,三天之内上交社联督察部,同时上交有关图片资料,以便社联留案、备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团委上交活动新闻稿。
第十三条 对于涉外活动,必须注意安全措施,要有学生干部负责维持秩序。必须获得校团委的批准。
第五章
社长的任免
第十四条 社长由社团内部选举产生,经社联主席团认可。各社团社长任期至少三个月,对于三个月内未举行活动的社团,社联有权更换其负责人或解散该社团。
第十五条 社团新旧社长更换,应由原社长提出书面申请辞呈,并经社联主席团认可。
第六章
社团自办刊物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必须与本社团章呈中社团宗旨相一致,不得有违背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宗旨的文章及煽动反动,宣传邪教的文章刊出。一经发现,交学校严肃处理。学术类的社团刊物要讲求科学性,严谨性,思想性。
第十七条 作为校内交流的刊物(包括铅印和油印刊物),办刊前应申报校团委及社联批准,并登记注册。刊登文章自行收集,办刊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己解决。
第七章
社团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社团财务报销制度及会员费管理具体按《社团联合会财务制度及会员费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九条 社团盈利性活动所得收入,按收入总数的60%上交团委,由团委统一管理。
第八章
社团的注销
第二十条 社团组织机构瘫痪或有各种问题影响活动开展不能解决的,可向社联申请注销。
第二十一条 对思想上有严重问题并拒绝接受校团委、社联领导的社团,以及长期不服从社联或校相关部门管理或屡教不改的社团,社联报请校团委批准后,有权将其解散。
第二十二条 社长例会无故两次不到者,将给予警告处分,两次警告无效者将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其社团评选“优秀社团”的资格,社联报请校团委批准后,有权将其注销或重组。
第二十三条 被注销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如被注销的社团仍开展活动,社联将会同保卫处进行制止,并报请学校对社团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湖南软体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属各类学生社团。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