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是指根据国家经济建设计画和城市规划要求,结合具体条件对城市整体建设所进行的统筹安排。主要任务是: 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城市的发展方向,对城市中各项建设的布局和环境面貌进行全面安排,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并制定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总体规划期限应与国民经济计画或长远的计画构想相适应。近期建设规划,是实施总体规划的第一阶段,一般以五年为期。
总体规划设计的内容有: (1) 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计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和选定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 选择城市用地,确定规划区範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商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绿化等用地。(3) 布置城市道路系统和车站、港口码头、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设施的位置。(4) 提出大型公共建筑位置的规划意见。(5) 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6) 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等各项工程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7) 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要求。(8) 制定改造城市旧区的规划。(9) 综合布置郊区的农业、工业、林业、交通、城镇居民点用地、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地方建筑材料和施工基地用地、郊区绿化和风景区,以及其他各项工程设施。(10) 安排近期建设用地,提出近期建设的主要项目,确定近期建设範围和建设步骤。(11) 估算城市近期建设总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