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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告

2019-05-15 11:50:55 百科
项目报告

项目报告

项目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房主出现垄断等内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项目报告 
  • 外文名:Source of information
  • 信息来源:市场调查报告网
  • 原则: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係

基本信息

信息来源:市场调查报告网
Market Research Report provides Market Research Report, forecast, competitors report investment report, project consulting report.
Source of information : Market Research Report
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申报要点

目前,项目申请报告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係,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係,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管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一)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委託有资格的工程谘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画单列市发改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分别由省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二)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2.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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