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监管职责划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外文名:无
- 地点:重庆市
- 性质:监督管理局
说明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75号)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发〔2009〕61号)精神,设立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划入的职责
1.
2.将区商务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监管和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经营监管职责划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将区国土房管局负责的煤炭规费徵收管理职能划入,区煤炭规费徵收管理所成建制划转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区煤炭管理局。
划出的职责
1.将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划给区煤炭管理局。
2.将打击非法从事煤炭开採行为的工作职责划给区煤炭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制度,拟订全区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準入监管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準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按照分级、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督促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检查本行业、本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準、规程情况,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督促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督促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检查职责範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负责职责範围内安保互动工程的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障等情况。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技套用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管理区煤炭管理局。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制度和规範性档案;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全局党务、政务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政务信息、宣传报导、保密、文印、电子政务、值班、车辆管理、会务、人事、劳资、编制、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画生育、爱国卫生、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办理等工作;承担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託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新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安全生产措施;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旅游、消防、建材、机械、轻工、菸草、纺织、电力、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指导;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套用推广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技术套用推广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和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指导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负责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安保互动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障等情况。
(三)危险品安全监管科
对烟花爆竹和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和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準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準入管理和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有关安全标準化工作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或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準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準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的关闭工作;依法组织、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五)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誌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信访和稳定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和民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许可权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指导本部门的行风工作。
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6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其他事项
职能和事权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渝府发〔2009〕80号)的规定: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根据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发证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区卫生局负责起草地方性规章制度,规範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事业单位
1.设立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另行制定。
2.将原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监察执法大队更名为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监察执法支队,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其主要职责是: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託,负责对职责範围内除煤矿外的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等进行执法检查,对其它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牵头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按规定组织开展複查和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五落实”予以整治;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处理;依法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备等实施强行制止和关闭,採取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行政罚款等措施,并督促其执行到位。
3.设立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评价指导中心,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送培工作;负责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督促落实安全评价报告提出防範、控制的方案措施及技术要求;协助对评价项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化、标準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条件;负责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技术谘询。
4.设立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安全生产调度和应急救援工作职能。负责安全生产调度、伤亡事故统计信息採集、分析、资料管理;信息查询与谘询服务;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资源和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资料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路建设;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及应急救援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