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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9-11-24 08:22:12 百科
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成立于1989年,当时为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厅所属二级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厅撤销以后,石油化工方面保留并行使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行政执法、质量监管政府职能和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建筑工地工程材料检验和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的公益型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是内蒙古自治区内石油化工官方网站。是政府批准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委託执法单位,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全国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质量检测机构,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内蒙古经信委资源利用检测单位,内蒙古安监局技术支撑单位。内蒙古石化院被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为全区首批1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内蒙古大学联合培养化学化工方面的研究生;被自治区科技厅批准为自治区能源化工标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自治区大型仪器共享试点单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
  • 隶属: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属性:社会公益型科研事业单位
  • 成立时间:1989年

主要职能

1、承担全区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承担全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全区石油化工建筑工地工程材料检验;
4、负责全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设计档案审查工作;
5、负责全区天然气、煤炭及煤化工、石油和化工产品质量检验;
6、为全区石油化工企业提供技术谘询服务、组建化验室、培训化验人员、室内空气品质检测、学校、体育场馆合成材料面层跑道检测工作等;
7、开展产品检测技术及标準制定研究。

机构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在2000年机构改革时整建制划归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已发展成为拥有5000㎡办公检验场所、2800多万元先进检验设备、90多名各类监督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机构。被有关部门评为“内蒙古社会贡献杰出单位”“百姓口碑金奖单位”“全区五一奖状单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等。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为切实起到保障我区化工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的作用,在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区化工工程监管工作走在了全国最前列,成为全国同行业的排头兵:一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编辑出版了《内蒙古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指南》、《内蒙古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手册》,填补了化工监管领域的空白;二是作为自治区煤化工标準化技术委会的主任委员单位和秘书处单位,组织编制了《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範》地方标準、《煤制油》企业标準,对我区化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指导和规範的作用;三是在全国化工质监站系统首家成立设计档案审查科,开展了施工图审查工作,填补了同行业空白;四是推动石化建筑工程材料检验工作,形成了覆盖全区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材料的检验网路,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筹建的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13年12月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现场验收评审。为建设一个高水平的国家质检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入基建费2400万元、设备费850万元,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自筹设备费600余万元,改造了5000㎡办公实验楼,购置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仪器设备100余台(套),检验能力覆盖了煤炭、天然气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产品及其下游产品,检验水平居全国领先行列,化肥、汽油、煤炭、天然气等部分检验项目达到国际水平。内蒙古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内蒙古石化院建设的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增加编制15人。
2014年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成立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的通知》(国质检科联〔2014〕31号),批准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正式成立,分级评定确定为B级。该中心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授权的检验能力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石油产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等)、煤炭(含焦炭)、煤化工产品(化肥、甲醇、电石、聚氯乙烯)等11类199项参数32种产品。内蒙古石化院被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内蒙古名牌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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