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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9-04-16 07:45:02 百科

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新沂市环境保护局是新沂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等。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 地点:新沂市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事业单位

概述

根据《徐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新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发〔2010〕26号)和《中共新沂市委、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委发〔2010〕46号)有关精神,保留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社会生活噪声与建筑施工噪声的行政处罚权划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环境标準,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和产业政策。
(二)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画;监督实施国家、
省和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拟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画、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
水体、土壤、工业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负责落实全市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全市主要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制
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画,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五)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六)负责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对市管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依法、全面、足额徵收排污费;牵头协调全市範围内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镇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
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
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珍惜及濒危物种管理和保护;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负责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套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纷一监督管理;参与全市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市核心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範,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环境保护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
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市环保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保密、保卫、政务信息和后勤工作;协助党组开展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市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局机关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资、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服务和计画生育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外事工作。

(二)污染控制科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画,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保内容;拟定全市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规章;组织编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统计政策、法规、制度;组织测算并确定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化;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容量测算工作;承担重点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承担审批涉及新上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承担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工业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工业及非工业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承担组织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工作;组织推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污染限期治理制度、环保目标责任制、污染集中控制制度和环境综合整治及城考工作;承担组织国家环境保护模範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科学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工作。

(三)法制宣教科(政策法规科)

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複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複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承担监督和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对地方党委、政府和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承担环保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拟定全市环境教育规划、计画;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宾馆、绿色家庭和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新闻报导、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奖项的推选工作。

(四)财务科

承担国家、省补助全市环保资金审核工作;组织编报、审核、汇总、实施年度部门预决算;编制全市排污收费财务报表、市环保补助资金收支预算;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本级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市级污染防治基金使用计画;承担全市排污费、各项环保资金、内部各项经费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採购和招投票计画报批工作;组织局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五)自然生态保护科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承担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承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範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及创建工作;承担全市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六)科技产业科(核与辐射管理科)

组织拟定全市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编制环境保护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计画;组织环保科研,推广环保实用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管理环境标準、环保产品标準和环境标誌;负责环保产品质检机构的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环保技术引进和环保技术及环保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环保科技信息、情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参与其它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循环经济推广工作;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档案的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织辐射污染源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

(七)行政许可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档案审批的各项管理制度;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分级审批规定;承担审批许可权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试生产核准和验收工作;对国家、省和市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档案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全过程监管工作;承担本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书的质量考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技术监督评估管理工作;协助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资质管理;承担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视窗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定纪检监察机构。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科长(主任)9名,其中正科长(主任)7名,副科长(主任)2名。

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

地理位置

地址:建业路
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开展活动

活动一

8月21日下午,新沂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三严三实”集中学习。会议由局长周浩同志主持,局班子成员及全体职工参加学习。会上,周浩局长带领大家重点学习了环保部陈吉宁部长《践行“三严三实”,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文章。
会后,周浩局长强调,全局上下要加强学习培训,规範环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抓好当前环保重点工作,以水和气的质量改善为目标,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按“三严三实”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力求水和气的质量改善有新突破。

活动二

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保工作,7月18日上午,新沂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走进企业看环保”活动。人大、政协代表及环保热心人士30余人,随同环境执法人员对花厅酒业、汉菱、普利达、城市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的治污措施、生产工艺、治理效果进行了查看,了解当前企业污染治理状况。在随后的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加强我市的环保工作提出了诚恳的建议,市环保局领导对代表的提问进行了解答并对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介绍。
通过环境执法和公众的互动,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赢得了公众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加大了对环保工作和排污企业的监督力度,为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走进企业看环保”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该项活动将不间断开展下去。

活动三

2015年6月16日上午,新沂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在市政府大院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谘询日活动。我局在活动现场摆放8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通过活动的开展,让广大民众进一步了解安全环保工作在企业生产中的重要性,提高了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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