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盘龙区中医药管理局、昆明市盘龙区防治爱滋病局牌子。承担盘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5号)和《昆明市盘龙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深化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现任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廖旭明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 外文名:Kunming Panlong District Health Bureau
- 行政级别:正科级
- 现任领导:廖旭明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计画和地方标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準和技术规範;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範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係,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画;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
(四)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採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落实职责範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画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和《菸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範、标準;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範。
(八)贯彻落实国家计画生育政策,负责落实计画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
(九)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相关规定,做好计画生育、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区重大活动、会议等所需医疗保障、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卫生应急办公室职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制度、预案和规範措施。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对外合作交流。
(十四)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範执法程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範医疗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爱滋病局的日常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八)负责爱滋病的防治工作,负责爱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需求评估、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督促指导、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十九)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指导盘龙区计画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盘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民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民众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谘询机制,研究提出我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机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管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採取措施。
(2)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4、 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协同区医疗保障局做好医疗系统内医保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日常事务,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工作;拟订全区卫健系统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认真执行局党委做出的有关决议,抓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统战工作、老龄老乾工作、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草拟全区卫健系统党组织建设、后备干部和党员发展规划及实施计画;按照干部管理许可权办理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指导、教育培训、年度考核等;组织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督办、承办上级交办和局党委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违规违法案件查和纪检监督工作;草拟局党委的档案、资料;承担党务信息报送、党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全区卫健系统纠风工作、扫黑除恶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行政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热线处理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承办等工作;牵头负责年度上级考核及对局属单位考核。档案管理的检查指导;督办或承办上级交办、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定的各项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档案以及局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审核局发的各类档案、资料;承担信息报送、资产管理、后勤、信访等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宣传、舆情监测处置、新闻、新媒体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加挂健康产业办牌子)。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及重点指标数据监测、统计、报送、通报等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健康盘龙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协调、落实全区公共卫生健康资源均衡化发展及合理布点布局;统筹推进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发展。负责牵头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制定中长期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画,协调、推进全区健康服务业科学、有序发展。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卫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直属单位编制基本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向上级争取卫计建设项目,并指导、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办理相关手续,跟进项目进程、牵头组织项目验收。
(四)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负责指导绩效评价等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採购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与规划;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盘龙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五)人事科教科。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统筹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资保险福利、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复退转军人安置等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保存、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初、中、高级职称晋升报名考试资格的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技术人员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科技、教育培训发展规划,负责科学普及、科技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培养工作。
(六)法规和综合科。承担涉及卫生健康工作各项法律法规的组织执行、指导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承担执行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的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路安全、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卫健系统打非治违牵头组织和质量强区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公共卫生管理科(加挂卫生应急办公室、防治爱滋病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卫生应急预案和紧急医疗救援专项预案;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準备、预警监测、应急救援处置、信息报送、总结评估等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相关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的饮用水安全检测、协调和反恐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準制定、评价、备案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和标準。配合省市做好职业病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爱滋病防治工作规划目标;积极开展爱滋病宣传和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爱滋病防治工作;加强对爱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和扩大爱滋病的监测;指导、督促全区内爱滋病的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爱滋病防治各项工作。防治爱滋病办公室承担盘龙区防治爱滋病管理局的日常工作。
(八)医政科(加挂中医药管理科)。承担全区区级审批许可权内医疗机构的设定审批、医事管理、医疗服务监督等有关工作;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套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性规範和标準并指导实施;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指导实施医务人员职业标準和服务规範;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
负责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管理,组织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组织协调住院医师规範化培训和专科(全科)医师培训工作;统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课题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学科建设、重点(专)科建设及科技成果推广套用工作;加强对全区卫健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生药品增补目录;提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扶持、补助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基本药物的採购、配送、使用的相关规範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健康扶贫工作;协调落实健康大篷车巡迴诊疗活动;贯彻落实无偿献血工作;做好卫生统计工作;组织落实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和医疗纠纷处置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活动、会议等所需医疗保障任务的组织协调和执行指导工作。
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学)可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协调中药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参与中医药资源合理配置;组织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技术标準,开展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的準入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改革;加强中医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及中医药参与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参与中医药民族医药交流与合作工作。中医药管理科承担盘龙区中医药管理局日常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科(加挂区老龄委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準和规範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医生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等;牵头组织实施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实施。负责落实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医结合工作。承担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区老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妇幼家庭发展科。负责做好妇幼健康工作;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政策、技术标準和规範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妇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计画生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配合做好云南省全员人口家庭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负责生育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落实计画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健全和完善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十一)盘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区爱国卫生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全区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协调全社会民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指导农村改水改厕;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民众性卫生监督;负责巩固国家卫生城区及各项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推动、协调、检查、评比等工作;完成上级爱卫办及区爱卫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落实《菸草控制框架公约》中相关工作。牵头推进卫生、健康城市创建等工作。承担盘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行政编制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廖旭明
办公地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拓东路117号卫计大楼8楼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