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执法总队为副局级、参公编制单位,内设机构有4个处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区县执法队伍查处有关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场所、音像製品、电影放映、电子游戏机、网际网路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其他各类游乐场所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总队日常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档案和综合性材料;负责来信、来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的受理及督办工作;负责本市文化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评查和报备工作;组织、指导市、区、县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与业务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处置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违法事件;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将市级文化行政综合执法中涉嫌犯罪的相关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2、一支队
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区县执法队伍查处有关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场所、音像製品、电影放映、电子游戏机、网际网路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其他各类游乐场所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负责查处或组织查处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跨区县重大案件,领导交办和需要市直接查处案件。
3、二支队
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区县执法队伍查处有关各类文物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文物经营活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或组织查处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跨区县重大案件,领导交办和需要市直接查处案件。
4、三支队
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区县执法队伍查处有关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网路出版、计算机软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複製、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侵权盗版违法行为,广播电影电视製作、经营、播放机构和设施设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製作、经营、传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妨碍广播电视设施安全,阻碍广播电视设施设立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或组织查处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跨区县重大案件,领导交办和需要市直接查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