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原名无锡市环境管理委员会,是无锡市委、市政府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为实施建管分离、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而于1996年底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并列入政府序列的一个新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 原名:无锡市环境管理委员会
- 成立时间:1996年
- 主要负责: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机构概况
2001年,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调整,无锡市环境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对外同时挂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主要负责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1、无锡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编制:
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9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名。
2、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投诉受理中心、信息处)、政治工作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执法管理处、市容环境管理处、户外广告管理处、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处、环卫行政管理处。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规划、计画,
(二)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环境卫生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环卫作业招投标市场管理职责;承担环卫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环卫作业许可的管理职责。
(三)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诉和行政複议工作,协调有关重大事项,组织全市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和公共空间资源的有偿出让。
(五)参与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管理;负责市区机动车辆清洗点的监督管理;参与市区主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性验收工作。
(六)负责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城市管理考评、达标、创建工作。
(八)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承担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投诉受理中心、信息处)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访、安全、保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市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计画,负责审核有关项目和经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使用计画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审核执法队伍装备更新计画,监督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及考作;负责局机关政府採购计画的落实;做好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机关信息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政务工作。
(二)政治工作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按纲建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党组决议落实督办工作;参与民主生活会和行风建设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有关政策、办法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複议、行政诉讼和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相关法制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
(四)执法管理处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市容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装备更新方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22”社会求助联动工作。
(五)市容环境管理处负责指导、监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容貌标準和城市容貌管理规划;负责全市市容环境管理创优检查考评工作及示範项目创建工作;参与城市住宅小区综合环境改造方案论证和竣工验收;参与对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便民设摊(点、亭、流动车),城市饲养家禽家畜以及鸽类的会审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全市市容环境管理性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及工程验收。
(六)户外广告管理处承担全市户外广告和标誌的管理职责;参与对利用城市建(构)筑物与设施张挂和张贴宣传品等临时性广告设定的会审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有偿出让管理职责;承担户外谘询宣传活动临时设点的管理职责;指导重大节日、全市性大型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布置工作。
(七)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及设定调整方案;承担公共停车泊位管理职责;负责公共停车泊位收入组织收缴工作;承担市区机动车清洗点监督管理职责。
(八)环卫行政管理处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颁布劳动作业定额、质量标準和管理办法;参与审核环卫设施建设计画、作业计画和经费预算计画;负责环卫行政许可的技术性审查工作;承担环卫作业招投标市场监管职责;牵头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应急预案;负责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管理;承担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职责;参与散体、流体、废弃物运载管理和环卫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领导信息
无锡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席永清
1965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苏无锡人,研究生学历。现任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历任:锡山市城区国土分局局长、锡山区国土局副局长、省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东亭镇镇长、省锡山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东亭街道党工委书记。
2007年5月任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2008年12月任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无锡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雪松
1956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苏无锡人,大专学历。现任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卫行政管理处、无锡环卫处。
历任:工程兵二支队后勤部正连职干事,无锡市城建局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秘书科副科长,市建委办公室副主任,无锡市公交公司二场党总支书记,无锡市监察局信访科工作人员、科长,无锡市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无锡市纪委《纪检与监察》编辑室主任,无锡市纪委干部管理室主任、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监事会主席。
2009年12月任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毅军
1959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苏无锡人,大学学历。现任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政治工作处。
历任:随父母下放江苏东台农村,南京医学院镇江分院学生、镇江医学院检验系学生、中央党校经济管理系学生,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无锡市医学临床检验中心)检验师、团支部书记,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挂职无锡市锡钢副总经理,开发管理处处长。
2006年4月任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海华
1964年8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苏东台人,大学学历。现任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容环境管理处、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处。
历任:陆军战士、排长、参谋、正连干事等,市委组织部科员、副科级组织员,滨湖区中桥街道副书记、书记,南长区金星街道书记,挂职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8年7月任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炜
1967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苏苏州人,研究生学历。现任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分管政策法规处。
历任: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学员,总装第二十三基地远望二号中队长、副航海长、航海长、副船长,总装第二十三基地司令部处长、教练船长。
2011年1月任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皓
1956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人,大学学历。现任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机关党工委。
历任:陆军战士、连长、营长、科长,无锡市马山区人武部部长、区委委员,无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主任。
2007年5月任无锡市城管局纪检组长。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其他领导成员:
调 研 员 陈志娟
副调研员 邓雅萍
副调研员 张连根
地理位置
地址:湖滨路688号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