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于2008年4月,将原隶属各城区及市广电局、体育局、文物局和新闻出版及着作权的执法职能一併整合。为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託的参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内设综合科、执法监察科、投诉科、网路监控科四个职能科室,并根据全市不同区域划分五个中队。人员编制为51人。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文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新闻出版着作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体育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卫星和广播电视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