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今日再燃!腾讯和360均向对方提出天价索赔要求,360起诉腾讯垄断索赔的1.5亿元和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的1.25亿元相互索赔,也成为中国网际网路历史上涉及金额最大的两家公司之间的诉讼案件,被称为3Q大战第二季。2012年4月18日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奇虎360指控腾讯滥用市场支配的反垄断诉讼。
简介
2012年4月18日,腾讯和奇虎360再次对簿公堂,不过与上一次相比,此次从“对决”的规模、起诉的金额等方面,都全面超越了去年的“3Q大战”。奇虎360起诉腾讯的索赔金额创历史地高达1.5亿元,而腾讯起诉奇虎360的金额也从去年400万元上升到1.2亿元,起诉地均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腾讯和奇虎360之间的再次交锋被称为3Q大战第二季。
交战背景

双方围绕三个焦点唇枪舌剑
法庭归纳出本次诉讼的四大庭审焦点,分别是:相关市场如何界定?被告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被告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了竞争?如被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成立,应承担何种责任?不过,由于前三个焦点尚未有定论,所以第四个焦点暂不作为目前的讨论重点。
1、相关商品市场如何认定?
</strong>提示:要确定是否构成反垄断,必须确定一个前提:界定相关市场和地域市场。
奇虎观点:QQ即时通讯软体及相关服务市场,根据其独特的定价以及盈利模式,难以被其他通讯服务替代,应构成独立的商品市场。该市场因其独特的中文语言、文化背景,地域间不存在替代关係,应界定为中国境内市场。
腾讯观点:原告界定市场错误。除了QQ外,市面上还有MSN、微博、电子信箱、米聊等各式各样的即时通讯服务;而即时通讯服务本身只是通讯服务的一种,其与简讯、手机、电话等传统通讯产品,电子信箱、微博、SNS等社交网路间存在需求替代关係。即时通讯由于网际网路的开放性和互通性,其用户并不局限于中国大陆。
2、QQ有没有垄断地位?
</strong>提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等,排除、妨碍竞争。
奇虎观点:被告具有支配地位。
1、QQ的市场份额显着超过反垄断法规定的二分之一。根据艾瑞谘询公司提供的数据,被告的市场份额达76.2%;中国网际网路中心(CNNIC)出具的调研报告也显示,QQ软体的渗透率为97%。
2、被告2010年财报显示,其全年收入高达196亿元,盈利能力远超同类企业。
3、从技术条件来看,被告在即时通讯方面的专利保有量占全国的80%以上。
腾讯观点:其不具有支配地位。
1、艾瑞公司对市场份额定义在时间、销售数量等标準上,和反垄断法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证明力不足。且CNNIC数据指的是渗透率,不是市场份额。
2、一个用户可以开立多个QQ账户,市场用户多不等于市场份额。用户对价格普遍敏感。根据知名网站eNet调查,一旦QQ软体收费,将导致81.71%的客户流失。这说明,被告并无市场定价权。
3、被告是否滥用支配地位?
提示:反垄断法并不反对企业通过自由的竞争,自然获取支配地位,但限制其利用支配地位排除对手、妨碍竞争。
奇虎观点:被告存在限制交易、捆绑销售的行为。2010年11月3日,腾讯公司曾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强制使用QQ软体的用户卸载360软体,并拒绝360浏览器的用户访问QQ空间。被告运营的QQ医生与QQ软体管家和原告产品同属于安全软体产品,强制卸载妨碍了正常竞争关係。且被告将QQ软体管家与QQ通讯软体进行捆绑,并且以升级名义强制用户安装QQ医生,该捆绑搭售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
腾讯观点:其不构成滥用行为。QQ之所以对360产品採取不兼容措施,是由于原告利用侵权软体即360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等多款软体对QQ进行商业诋毁和恶意破坏等不法行为。这是其自力救助的表现,具有合法正当性。同时,QQ软体打包QQ软体管理的行为不构成搭售,而属于软体整合行为,两个产品都是免费安装,且用户也可以很方便进行卸载。
庭审精彩点 360英国专家身份被质疑
庭审精彩点
</strong>DAVID STALLBASS是360方面最有分量的证人,而他从自我介绍开始便成为腾讯律师们的“攻击”对象。
360在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称,DAVIDSTALLBASS是“英国伦敦公平贸易局局长”,但现场自我介绍时DAVIDSTALLBASS却忽然改口,说自己的身份相当于中国公务员体系中的“副局长”。此说法立即遭到腾讯律师的质疑。匆忙中,360紧急向法院递交了公平贸易局人力部门给DAVIDSTALLBASS开的介绍信,虽然DAVIDSTALLBASS的职位变成了公平贸易局下属的专业服务和公共市场这个部门的局长,但暂时获得法庭对其身份的确认。
不过,不知是否因一出场就受到律师打击而影响状态,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DAVIDSTALLBASS的表现令人失望,几度答非所问。
由于首先调查的是关于相关商品市场如何认定的焦点。因此,360的主攻对象指向了由腾讯聘请、身为中央财大法学院副教授的专家证人吴涛。360律师拿出吴涛2011年5月的一篇文章,质疑吴涛关于即时通讯相关市场的界定前后不一,自相矛盾。被追问之下,吴涛解释称,网际网路在快速变化,当时自己的观点不成熟,现在才是比较符合当前形势的观点。

腾讯向360索赔1.25亿元
从腾讯公司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腾讯公司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腾讯表示,360通过“360扣扣保镖”软体,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衊、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体的功能。同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腾讯QQ软体中的增值业务外挂程式、禁止原告的客户广告,同时将360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嵌入QQ软体界面,藉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腾讯要求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体,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并在媒体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腾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为什幺提出1.25亿元的高额赔偿?腾讯的起诉书中表示:“被告(360)的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了原告(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给原告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亦导致用户不能再享受优质、安全、有效的即时通讯服务,最终损害用户的利益。原告主张1.25亿元的赔偿金额并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