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网路信息安全的管理,引导网际网路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民众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网际网路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路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为保障从事网际网路信息服务的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网路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仁怀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所属:仁怀市
- 内容: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 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简介
为了加强我市网路信息安全的管理,引导网际网路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民众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网际网路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路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为保障从事网际网路信息服务的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网路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所属区域
仁怀市
制度内容
一、不製作、複製、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兇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从事下列危害网路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1、对网路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2、用网路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故意製作、複製、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网路设施;
4、危害网路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三、公布信息实行审批制度:
1、网站公布的信息内容要按规定的审批程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栏目和更新信息内容。
2、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审批制度,设定网路管理人员和协助保密局指定的保密员,经常监视网站的信息发布情况,及时发现和通知发布不规範的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及时纠正错误。
四、上网民众应遵守的规则:
1、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2、不得登录、收藏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网页,保存上网日誌,记录保留至少60天,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3、不玩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网上电脑游戏。
五、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发布制度:
1、对用户登入计算机设定许可权,不得擅自进入系统,篡改他人信息;
2、对用户的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并保证其信息的安全保密;
3、计算机网路日誌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备份等操作,保留日誌记录;
4、建立信息编辑、审核、发布责任制及流程,信息发布之前必须经过相关人员审核;
5、设定网站管理许可权,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
6、一旦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就积极採取有效措施,并保存记录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7、对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用户信息进行保密。
仁怀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