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简称"国家物流平台",英文标识“LOGINK”)是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由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牵头,由职能部门、科研院所、软体开发商、物流企业等多方参与共建的一个公益、开放、共享的公共物流信息服务网路,是一项政府主导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和物流信息化推进工程,是网际网路时代政府创新服务,企业创造市场的有力实践。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 外文名:LOGINK
基本特徵
“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各物流信息服务需求方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
“基础性”:构建物流信息这一"无形的高速公路",是物流信息领域的基础设施工程。
“开放性”:向全社会提供服务,不局限于特定行业、特定作业环节和特定服务对象。
“共享性”:实现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物流信息系统间信息交换与共享,减少信息孤岛和重複建设。
总体建设目标
构建覆盖全国、辐射国际的物流信息基础交换网路和国家平台门户,实现“公共平台”与相关物流信息系统和平台之间可靠、安全、高效、顺畅的信息交换,实现行业内相关信息平台交换标準统一,提供公正、权威的物流相关公共信息服务,有效促进物流产业链各环节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
总体功能
标準服务
信息互联标準是物流链互联互通的关键。国家平台制定物流信息互联标準,为参与方制定统一的语言。2013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国家平台标準化建设方案(2013-2015)》,用以指导平台标準化工作。在交通运输部科技司的支持下,凝聚各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合力,成立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準工作组,负责平台标準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实施,并确定平台标準规範体系框架。
经过多年建设,国家平台标準实现了从省内到全国,再到国际标準的跨越。2014年,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由平台主导编制的数据元、道路运输电子单证、物流站场(园区)电子单证三项行业标準(JT/T 919.1—919.3)。2015年,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準工作组正式向社会发布了"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标準2015",涉及680余项数据元,105项代码集,40多个单证,16个服务接口,其中的港口共享接口成为中日韩三国共同推荐的标準。
交换服务
基础交换网路是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核心,它是适应大数据和网际网路+时代,建立起的安全、高效和便捷的物流信息领域的信息高速公路。它为物流的仓储、运输、包装、装卸、加工、配送等各环节提供中立、开放、免费的数据单据和套用服务互动的安全通道。任何一个套用服务,只要遵循交换基础网路标準接入该网路,就可以同平台上任意套用服务进行数据单据和信息服务互动,从而彻底消除"信息孤岛"现象,为打通整个物流链、价值链、服务链创造条件。它不仅服务覆盖全国,还实现国际间服务信息互通,为国家"一带一路"工程提供有力服务支持。基础交换网路包括公路、水路、航空、铁路、邮政货运物流信息5个行业交换节点,32个区域交换节点。目前共有40万家企业接入平台,日均2000万条数据通过平台交换。
数据服务
国家平台逐步构建了公共信息资料库,提供四个方面八大类公共信息数据服务。一是物流资讯信息,主要包括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物流相关政策法规和标準规範,以及物流行业内的各项行业资讯、行业统计信息与信息化实践和案例等信息;二是物流设施信息,主要是物流基础设施规划与运营单位掌握的信息,包括道路和航道信息、港口、园区、航空货站、铁路货站等设施的基础信息和服务信息;三是物流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物流业户、车辆、船舶和从业人员等服务主体的从业资质及诚信经营情况;具体有交通部门的企业的经营许可证信息、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信息以及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信息,公安部门的车辆行驶证信息以及人员身份证信息和驾驶证信息,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等;四是物流状态信息,包括运输工具的实时位置信息,如车辆、船舶、列车、飞机实时位置信息,以及物流节点信息,如港口及园区进出、进出口通关状态、通检状态等信息。针对物流信用信息和物流状态信息,国家物流平台以接口和网页两种方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社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获取上述服务。
技术框架
国家物流平台以“1+32+nX”为框架。“1+32”是国家物流平台建设主体内容和近期建设重点。
“1”代表国家物流平台国家级管理服务系统,包括国家交换节点、基础交换网路管理系统和国家平台门户,负责国家物流平台的运行管理、相关行业和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衔接以及公共信息服务。“32”泛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建设的区域交换节点(并非每个省都要建设)。“nX”是指国家物流平台拓展和衔接的信息服务体系。n代表n类信息系统,X代表某一类信息系统中X个具体的信息系统。
“1”代表国家物流平台国家级管理服务系统,包括国家交换节点、基础交换网路管理系统和国家平台门户,负责国家物流平台的运行管理、相关行业和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衔接以及公共信息服务。“32”泛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建设的区域交换节点(并非每个省都要建设)。“nX”是指国家物流平台拓展和衔接的信息服务体系。n代表n类信息系统,X代表某一类信息系统中X个具体的信息系统。
边界关係
国家物流平台是衔接相关行业和国际物流信息平台、负责全网有效协调运行、实现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的桥樑。
(一)与"区域平台"的关係
区域平台"特指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建设的、提供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的平台。"区域平台"可通过平台实现与其他物流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平台提供的物流相关服务资源。
(二)与"企业平台"的关係
企业平台是由企业主导建设,以满足企业自身物流业务需求或者向物流市场提供有偿信息服务为目的的企业物流信息平台。"企业平台"是平台的服务对象,通过国家物流平台实现与其他"企业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国家物流平台提供的物流相关服务资源。
(三)与相关政务信息系统的关係
行业内外相关政务信息系统中物流相关服务功能与国家物流平台共同构成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国家物流平台连线交通运输行业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和其他行业相关政务信息系统,通过国家物流平台门户进行汇聚并对外提供信息服务。
(四)与相关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关係
国家物流平台与相关国际物流信息系统在特定合作框架下,基于统一标準和交换机制进行对接,实现国际间物流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提升各参与方国际物流信息服务水平。
发展愿景
构建覆盖全国、辐射国际的物流信息基础交换网路和国家平台门户,实现国家物流平台与相关物流信息系统以及平台之间可靠、安全、高效、顺畅的信息交换,实现行业内相关信息平台交换标準统一,提供公正、权威的物流相关公共信息服务,有效促进物流产业链各环节信息互通与开放共享。
到2020年,基本建成政企互动、多方协作、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国家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政府物流相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取得重要突破,企业间物流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深化,国家物流平台在我国现代物流体系中的战略性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接轨国际物流信息交换共享的“中国视窗”,我国物流公共信息资源的“一站式”开放平台,政企间、企业间物流相关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重要“电子枢纽”。
大事记
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依託国家物流平台等,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籤码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对接铁路、航运、航空等国有大型运输与物流企业平台,实现“一单一码、电子认证、绿色畅行”;对接社会化平台,引导其结合自身实际对赋码货物单元提供便捷运输。
-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将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列为“推动交通提质增效百项示範项目”。
2015年
- 国家物流平台在第二届世界网际网路大会上首次发布了三大类政府基础服务产品——标準服务、交换服务、公共信息服务,并推出了园区通、跨境电子商务等八款“平台+”套用产品,向公众展示了与国家物流平台互联互通带来的深刻变化。
2014年
- 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将国家物流平台建设列为“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 张高丽、汪洋、马凯等国务院领导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有关问题》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该报告明确在国家级层面以本平台建设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国家级和区域级公益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2013年
2013年11月14日至15日 交通运输部在杭州举行全国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建设推进会,明确了“公共平台”建设方案,对于“公共平台”建设和全国交通物流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会议正式出台《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纲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国家级行业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区域交换节点建设指南》三大纲领性档案,明确了“公共平台”建设全国推进的突破口,开启了“公共平台”全面推进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