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流量调查(GA/T 299-2001)》以统一的定义、分类、当量换算及统一的工作要求规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流量调查业务,可为微观的交通组织研究和巨观的交通管理决策提供规範的、可比性强的交通流量调查基础数据。本标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準由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负责起草。本标準主要起草人:邓永辉、陈文锋、杜延滨、王桔丰、钟耀瞬。
基本介绍
- 书名:道路交通流量调查
-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出版日期:2001年8月1日
- 语种:简体中文
- ISBN:155066213787
- 品牌:中国标準出版社
- 外文名:Traffic Volume Survey
- 出版社:中国标準出版社
- 页数:9页
- 开本:16
- 定价:18.00
内容简介
《道路交通流量调查(GA/T 299-200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文摘
着作权页:
插图:
5交通流量的表示形式
5.1特定时段交通流量:特定时段内的交通流量。特定时段以5 min,15 min,30 min、一个信号周期、1h、白天12 h(7时至19时)、白天16 h(6时至22时)、日、周、月、年等为单位。日出时间较迟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白天交通流量调查的时段。
5.2小时交通流量:以小时为单位观测交通流量所得值。
——高峰小时交通流量:一天24 h或一定时段(如上午、下午)内所出现的最大的小时交通流量。
——年最大小时交通流量:一年内最大的小时交通流量。
——第30位小时交通流量:将一年内各小时交通流量按大小次序排列,序号为第30位的交通流量。
5.3平均日交通流量:某一时段交通流量累计数除以该时段总天数所得值。
5.4平均月交通流量:一年交通流量累计数除以12所得值。
5.5行人交通流量:平行于路沿方向行走的行人流量。如特指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流量应予注明。
5.6工作日交通流量:国家规定的工作日的交通流量。
5.7休息日交通流量:国家规定的休息日的交通流量。
5.8特殊情况交通流量:大型集会、文艺、体育活动、重要外事活动、异常天气、临时交通控制措施等情况的交通流量。
6交通流量调查的範围与观测点设定
6.1调查範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均属交通流量调查的範围。
6.2公路观测点设定
6.2.1每地区(市、州、盟)应在每条国道上设定1个间隙式观测点。
6.2.2每地区(市、州、盟)应在每条省道和一、二级公路上设定1个间隙式观测点。
6.2.3三、四级公路应根据交通管理需要设定临时观测点。
6.2.4 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道应在每个出入口设定1个间隙式观测点。
插图:
5交通流量的表示形式
5.1特定时段交通流量:特定时段内的交通流量。特定时段以5 min,15 min,30 min、一个信号周期、1h、白天12 h(7时至19时)、白天16 h(6时至22时)、日、周、月、年等为单位。日出时间较迟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白天交通流量调查的时段。
5.2小时交通流量:以小时为单位观测交通流量所得值。
——高峰小时交通流量:一天24 h或一定时段(如上午、下午)内所出现的最大的小时交通流量。
——年最大小时交通流量:一年内最大的小时交通流量。
——第30位小时交通流量:将一年内各小时交通流量按大小次序排列,序号为第30位的交通流量。
5.3平均日交通流量:某一时段交通流量累计数除以该时段总天数所得值。
5.4平均月交通流量:一年交通流量累计数除以12所得值。
5.5行人交通流量:平行于路沿方向行走的行人流量。如特指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流量应予注明。
5.6工作日交通流量:国家规定的工作日的交通流量。
5.7休息日交通流量:国家规定的休息日的交通流量。
5.8特殊情况交通流量:大型集会、文艺、体育活动、重要外事活动、异常天气、临时交通控制措施等情况的交通流量。
6交通流量调查的範围与观测点设定
6.1调查範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均属交通流量调查的範围。
6.2公路观测点设定
6.2.1每地区(市、州、盟)应在每条国道上设定1个间隙式观测点。
6.2.2每地区(市、州、盟)应在每条省道和一、二级公路上设定1个间隙式观测点。
6.2.3三、四级公路应根据交通管理需要设定临时观测点。
6.2.4 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道应在每个出入口设定1个间隙式观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