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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

2019-09-06 00:49:25 百科
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

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

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原名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北京吉利大学成立最早的学院之一。

建院至今,学院培养了近2千名毕业生,分布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从事于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等各行各业。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余人,授课教师均为“双师型”。

2012年,我院开设一个(含三个专业方向)国家计画内统招高职专业,三个自设专业(含三个专业方向)。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三位一体”的教改思路,形成了“厚德明法、励志务实”的特色院风。

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及司法考试权威机构合作办学,开创法学专业“专升本+司考”办学新模式。为广开就业途径,学院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速记协会等单位达成了多项就业协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
  • 创办时间:2000年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现任校长:李秀娟
  • 地质: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

师资力量

师资

我院有专兼职教师30余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
北京吉利大学
以院长李秀娟教授和院长助理吕泽华博士为学科带头人的教师队伍人才济济,他们中有国内着名的法学秦斗,有学贯中西的领军人物,有教学经验丰富的“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有法庭实践全面的庭辩大师,还有在全国速录大赛上获得冠军和亚军国家级高级速录师。 现有的专业教师均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着名院校,都是“双师型”人才,25%是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法庭实践全面,在历届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中翘楚全校。

知名教师

序号
姓名
任职及荣誉
1
李秀娟
中国纪检监察学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会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
我国着名反腐败理论研究专家
2
吕泽华
北京市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
北京师範大学优秀博士后
司法鉴定、诉讼法学、证据学领域专家
3
孙晓鹤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
校优秀教师、课程《智慧财产权管理与保护》荣获校级精品课
4
徐飞
北京慧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美斯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5
陈芳芳
国家一级速录师
全国速录大赛冠军、速录(行政)教研室副主任
6
李晓敏
北京电视台《经济法眼》栏目法律顾问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7
李志锋
山西宇清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2010--2011年度北京吉利大学优秀教师
8
李秋月
国家一级速录师
全国速录大赛亚军

教学科研

精品课程

校级精品课—智慧财产权管理与保护
校级精品课—民商法律实务
校级精品课—刑事法律实训

学术动态

2012年1月,法政学院院长李秀娟教授作为主要撰稿人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中国的贯彻》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
2012年05月24日,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李秀娟博士应邀出席会议并主持第二专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等司法实务部门领导及专家进行专题发言。
2012年 7月19日,由《法学研究》杂誌社主办的“加多宝与广药商标权纠纷法律研讨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法政学院院长李秀娟教授应邀在研讨会上发言。
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
2012年10月由中国监察学会、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部门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两型社会”建设与反腐倡廉论坛上,李秀娟教授的研究论文《从完善制度入手:治理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征地拆迁腐败问题》荣获特别奖。

办学特色

1.注重教学质量,保证学生“愿意学、学得会、学得好”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套用型、技能型複合人才,学院积极探索教学改革,试行学生在校内的法律服务中心和校外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训基地实习和办案等法务实践与课程学分置换等多项改革,突出知识的实用性,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
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
2.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多种多样,就业资源丰富
学院现有模拟法庭、智慧财产权实训室、法律服务中心、速录室等四个校内实训基地,在校外,与中国吉利集团、北京及全国各地的多家法院、检察院和数十家律师事务所以及北京市速记协会、北京盛邦智慧财产权代理公司等单位签订了实训、实习、就业合作协定,学生在校期间即可根据自身的特长和职业规划选择实习实训单位,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 与名校和权威机构联合办学,开创办学新模式
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及司法考试权威机构合作办学,是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北京地区法学专业专升本合作的唯一一所民办院校,开创了法学专业“专升本+司考”的办学新模式。学院与北京市速记协会合作,速录师培养基地建设卓有成效,速录师就业前景较好。
4.完善的奖学金制度
在社会、国家、学校奖(助)学金体系的基础上,学院建有自己的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
5.学生管理制度完备
坚持以人格塑造为根、成才教育为本的育人理念,在全校实行“导师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素质化”管理的新模式,从学生的举止着装到早操、晚自习,从课程设计到职业规划进行全面的人文化、精细化的管理和指导;制度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导师指导为学生量身制定职业规划,班主任进行日常学习和生活的监督管理。
6.课外活动丰富多彩
学院经常邀请法学界着名学者来院开办讲座,为学生开拓眼界、丰富学识,近来年先后邀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杨诚教授,日本福冈大学副校长新关辉夫,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宋树涛,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教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欧春光庭长,“中国刑辩第一人”田文昌教授等知名学者、司法实务专家来院讲座交流。学院每年定期开展辩论比赛、演讲比赛、模拟审判综合大赛等特色文化活动,大大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养。

发展前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法制建设、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的高速发展时期,随着我国向法治社会的转变和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人才必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院积极开展“三证书”教育。即:法政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职业技能培养,积极开展智慧财产权管理师、速录师等职业技能证书教育;举办司法考试培训,进行司法考试资格证书教育。真正实现由平面素质教育结构向以培养学生的生存素质、理论素质以及职业素质为内容的递进式立体素质教育结构转化。
法政学院面向未来、与时俱进、準确定位、励志务实,以培养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为办学方向,将建设成集法学教育、社会管理以及司法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文科学院。

学院领导

北京吉利大学法政学院成立于2000年,李秀娟教授任学院院长,吕泽华博士任院长助理。

招生专业

一、高职专业介绍
1、法律事务(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能深刻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精神实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表达交流能力、就业上岗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主要课程
专业先修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
专业核心课: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契约法原理与实务、智慧财产权法原理与实务、公司法原理与实务。
专业选修课: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法务礼仪、中文速录速记、税法实务、保险法理论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演讲与口才、法律文书写作、逻辑学基础、公司融资与併购实务、破产法实务。
毕业去向:公、检、法、司等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拍卖行等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也可作为公务员、法律顾问或者管理人员进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或行政管理等工作。
2、法律事务(公司企业法务方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掌握现代企业法律金融知识,掌握公司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各类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文书写作、沟通交流能力的综合型、套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表达交流能力、就业上岗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主要课程
专业先修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
专业核心课: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契约法原理与实务、智慧财产权法原理与实务、公司法原理与实务。
专业选修课: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法务礼仪、中文速录速记、税法实务、保险法理论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演讲与口才、法律文书写作、逻辑学基础、公司融资与併购实务、破产法实务。
毕业去向:工业、商业、贸易等企业,从事法务、行政管理、市场行销、文秘等相关工作;也可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助理等辅助性工作;可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或企业高级文秘工作。
3.法律事务(涉外经济贸易方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市场经济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我国国情和对象国的社会及文化背景,成为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表达交流能力、就业上岗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主要课程
专业先修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
专业核心课: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契约法原理与实务、智慧财产权法原理与实务、公司法原理与实务。
专业选修课: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法务礼仪、中文速录速记、税法实务、保险法理论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演讲与口才、法律文书写作、逻辑学基础、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公司融资与併购实务、破产法实务。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等从事涉外经济贸易相关的法律实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为企业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交流提供法律服务。
4.法律事务(速录师方向)(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社会紧缺的速录人才为目标,同时具备一定的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的综合型、实用型速录人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表达交流能力、就业上岗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主要课程
专业核心课: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中文速录(一)(二)(三)(四)(五)、书记员工作实务、秘书实务、公文写作与处理。
专业选修课: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法务礼仪、中文速录速记、税法实务、保险法理论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演讲与口才、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法律职业道德修养、公证与律师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毕业去向:法院、检察院、公司、大型网站、出版社、速录教育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速录或文秘工作。
5.书记官(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良好身心素质,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的法律知识、办公工作技能、速录技能,能胜任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书记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内勤以及速录培训教师等工作岗位,达到国家中级以上速录师标準的複合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
专业核心课:中文速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专业选修课:办公技能训练、法务礼仪、套用文写作、法理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档案管理学、智慧财产权发法、契约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保险法、就业与创业指导、组织与社会交往、心理素质教育、企业组织与环境、公共关係学、书法、档案文献检索。
毕业去向:法院、检察院、公司、大型网站、出版社、速录教育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速录或文秘工作。
二、自设专业
1.法律事务(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法学基础理论,系统、全面、準确地掌握本专业各门学科的主要内容及发展方向,通晓与之相关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专业人才。使学生成为专业知晓者、有效沟通者、独立学习者、问题解决者、有责任感者。
主要课程
专业先修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
专业核心课: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契约法原理与实务、智慧财产权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公司法原理与实务、法律综合实训、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法律职业道德修养、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公证与律师实务。
专业选修课:网路法学、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沟通与礼仪、逻辑学基础、税法实务、票据法、演讲与口才、土地管理法、法律文书写作、竞争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司法鉴定概论。
毕业去向:公、检、法、司等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拍卖行等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也可作为公务员、法律顾问或者管理人员进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或行政管理等工作。
2.法律事务(智慧财产权管理师方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智慧财产权领域的专门管理人才,要求学生达到:1、具备智慧财产权专业各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兼具普通法学各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了解智慧财产权发展的前沿和智慧财产权发展的趋势; 3、熟悉我国智慧财产权法律体系和相关政策体系及普通法律体系和政策;4、运用智慧财产权知识解决和处理智慧财产权代理诉讼和管理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成为专业知晓者、有效沟通者、独立学习者、问题解决者、有责任感者。 
主要课程
专业先修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
专业核心课: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契约法原理与实务、智慧财产权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公司法原理与实务、法律综合实训、法律职业道德修养、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公证与律师实务。
专业选修课:商标法、专利法、着作权法、网路法学、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沟通与礼仪、逻辑学基础、税法实务、票据法、演讲与口才、土地管理法、法律文书写作、竞争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中外企事业单位从事智慧财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在商标、专利代理机构从事智慧财产权中介、谘询、代理工作;也可从事企业电子商务、资料库保护和信息管理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和公、检、法及政府机关工作。
3.法律事务(公司企业法务方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掌握现代企业法律金融知识,掌握公司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各类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文书写作、沟通交流能力的综合型、套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表达交流能力、就业上岗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主要课程
专业先修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
专业核心课: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契约法原理与实务、智慧财产权法原理与实务、公司法原理与实务。
专业选修课: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法务礼仪、中文速录速记、税法实务、保险法理论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演讲与口才、法律文书写作、逻辑学基础、公司融资与併购实务、破产法实务。
毕业去向:工业、商业、贸易等企业,从事法务、行政管理、市场行销、文秘等相关工作;也可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助理等辅助性工作;可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或企业高级文秘工作。
4.法律事务(速录师方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社会紧缺的速录人才为目标,在此基础上,培养具备一定的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背景,具有扎实文字功底和较好沟通协调能力的综合型、实用型速录人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表达交流能力、就业上岗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使学生成为专业知晓者、有效沟通者、独立学习者、问题解决者、有责任感者。
主要课程
专业核心课: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计算机套用、中文速录(一)(二(三)(四)(五)、书记员工作实务、公文写作与处理、秘书实务。
专业选修课: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沟通与礼仪、中文速录速记、税法实务、保险法理论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分论、演讲与口才、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修养、公证与律师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政务工作领域、司法工作领域、军事国防建设领域、新闻媒体、商务、服务领域以及文字整理、文字创作、会议公司、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等从事相关工作。
5.法律事务(书记官方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良好身心素质,熟练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的法律知识、办公工作技能和速录技能,了解相关的管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知识背景,具有扎实文字功底和较好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书记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内勤以及速录培训教师等工作岗位,达到国家中级以上速录师标準的複合型技术人才。
专业核心课:中文速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书记官工作实务、公文写作与处理。
专业选修课:办公技能训练、法务礼仪、套用文写作、法理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档案管理学、智慧财产权发法、契约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保险法、就业与创业指导、组织与社会交往、心理素质教育、企业组织与环境、公共关係学、书法、档案文献检索。
毕业去向: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工作领域担任书记官,在政务工作领域和公司、大型网站、出版社、速录教育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速录或文秘工作。
6.社会工作(四年)
培养目标:
1.基层的社会工作人才。以培养实践型、套用型、技能型的可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的专门型人才为目标。
2.社会工作的管理人才。在培养基层技能型人才的基础上,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适应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管理型人才。
主要课程
专业先修课:高等数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与团体工作、社会统计学、社会工作概论。
专业核心课:人口社会学、社会调查方法、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区工作、社会行政老年社会工作、组织社会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区矫正、社会保障学、西方社会学。
专业选修课:青少年社会工作、公共关係学、经济法、社会伦理学、物业管理概论、社会学理论、现代管理学、犯罪预防。
毕业去向:从事民政、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具体工作领域有: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社区矫正、人口计生、纠纷调解等。
三、自考专业
1.法律(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基础法学、部门法学和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思维能力,能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运用法律知识管理各类事务的套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
必修课: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经济法、公司法、契约法、智慧财产权法、劳动法、婚姻法、国际法、法律文书写作等;
选修课:房地产法、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
毕业去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或者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及人事、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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