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4年7月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中国公安机关从2014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公安机关通过主动加强与境外警方和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大境外缉捕力度,使得一批潜逃境外,影响恶劣的涉嫌经济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其中包括曾引起公众强烈关注的“浙江跑路美女老闆”俞优静。据了解,俞优静会同其母俞尼捲款上亿元外逃,被警方从乌干达被缉捕回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
- 时间:2014年7月22日
- 部门:公安部
- 主要: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
刘金国指出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刘金国指出,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事关民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一些外逃嫌疑人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係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刘金国要求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安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成立相应机构,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掀起境外追逃的强大攻势。要全面掌握外逃嫌疑人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分析、制定缉捕方案、明确缉捕力量,儘快将外逃嫌疑人缉捕归案。要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要积极会同检察院、法院发布通告,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动员其亲属规劝回国。要广泛发动民众检举外逃嫌疑人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举报奖励具体办法,对协助抓捕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公安部直接奖励。
刘金国强调
要针对当前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建立健全防逃控逃追逃工作长效机制。要深入排查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措施、堵塞漏洞,着力提升防逃控逃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快速反应,发现外逃后第一时间採取果断措施进行缉捕;对外逃嫌疑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跟蹤落实缉捕措施;加强警种部门协作,形成追逃工作整体合力。
持续开展缉捕行动
中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2008年至2014年7月22日以来,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中国。
2014年以来,在中纪委的协调组织下,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将打击外逃贪官提上新的高度,吹响了中国境外反腐追逃的冲锋号,让境外不再是贪官的“避罪天堂”。
有关人士披露,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外逃嫌疑人的信息完善程度,“已经有相当一批嫌疑人的动向被掌握,犯罪嫌疑人落地海外就告平安的妄想已经难以实现。”
公安部2014年7月22日通报,自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抓回经济犯罪嫌疑人730余人。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在全国两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
2014年1月,中央领导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此后公布的中央纪委内部机构调整中专门加强了相关机构改革的力度,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
2014年3月,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资料库,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2014年5月,中央纪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央行等部门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
2014年7月,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针对“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有关专家指出,在我国具体负责海外追逃的主要部门是纪委检察和公安机关,同时还涉及国安、外交、央行等。其中,检察机关主要负责职务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公众常说的“贪官”,其犯罪多涉及国有资产和机密;而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主要负责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工作,犯罪多是契约诈欺和公司职务侵占。如被抓捕归案的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美女老闆”上海泛鑫保险控制人陈怡等。
掌握外逃路线 实现“瓮中捉鳖”
有关机关不断加大外逃嫌疑人的信息完善程度。涉嫌数千万元契约诈欺和上亿元债务担保的浙江永康女老闆俞优静2014年2月捲款外逃至非洲。因为涉及大量民间借贷和债务,仅银行贷款就高达上亿元,其潜逃在当地引起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通过紧密调查,于2014年6月30日紧急派遣工作组前往乌干达,当晚在恩德培机场将俞优静抓获。2014年7月20日,一同潜逃的其母俞尼圭也被从非洲押解回国。
办案人员介绍,相比一般的刑事犯罪,涉及经济犯罪的外逃往往更具主动性和长期性。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準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或失蹤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家属先行、频繁出国、账户资金异动等都可能是明显的标注信号。
2013年,被称为最美老闆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在策划寿险产品变造为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大肆销售“庞氏骗局”暴露后,为躲避追蹤,精心设计了自以为隐秘的出境逃亡路线:2013年7月24日,陈怡从上海飞至香港,在港停留5天后飞往韩国,短暂停留后当晚飞往斐济。
在她失蹤后,有关部门接到报案,很快就摸清了她的出逃轨迹。公安机关向190个国际刑警成员国发布协查通报。“红色通缉令”发布仅过了60小时,辗转万里跑到太平洋小岛的陈怡就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时,她刚刚获得万那杜身份证、準备乘机前往他国。
在斐济机场出入境关口遇到前来逮捕她的民警时,陈怡一脸惊诧:“从上海到斐济,远隔万里,没想到这幺快就找到我们了。”
织密制度天网 源头清理“硕鼠”外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贪官外逃问题不仅导致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人民切身利益,在加强追逃的同时,更要堵住贪官硕鼠可钻之“空”。
事实上,扎紧“制度篱笆”建立防腐、追腐的立体式天网,实现全方位围剿,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4年以来,中组部等有关部门连连下文,《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于领导干部财产的申报更加严格,《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5类重点岗位的裸官需要清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明确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裸身提拔”。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张紧跟表示,裸官易腐,贪官易裸,成为外逃贪官“预备队”,有关部门治理裸官的“组合拳”是惩防并举的釜底抽薪一招。
专家指出,跨国腐败是一种全球化病毒。中国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加强抓捕外逃腐败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国际合作,已与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00多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中国仍在继续加强国际合作,加强打击跨国洗钱犯罪活动,从根本上切断跨国腐败资金外逃渠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指出,2013年1月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中专门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式,境外在逃嫌疑人在国内外的赃款赃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没收、查封、冻结或扣押,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承认和执行我国裁决。
“通俗来说,由于没有缺席审判,以往没抓到外逃贪官,其违法所得难以及时追缴,而现在即便其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也将难以躲避。”黄京平表示。
2014年“猎物”清单
俞优静、俞妮圭从乌干达被缉捕回中国
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俞优静会同其母俞尼圭,与周振浪签订协定,周将坐落于永康市城西工业区的厂房、土地作价5700万元转让给俞优静。2014年1月,俞母女在仅支付1000万元土地转让金情况下,骗取周信任,将厂房和土地过户。随后,二人将该厂房和土地抵押给第三方,借款2000万元后,携款外逃。此外,俞优静还涉及巨额债务及担保,其中,仅贷款金额就超过亿元。俞母女出逃事件引起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曾一度成为媒体炒作热点。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于2014年2月对该案立案侦查,2014年3月14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对俞优静、俞尼圭批准逮捕。
为将俞母女二人儘快抓捕归案,公安机关一方面向中国驻杜拜总领馆、驻肯亚使馆、驻乌干达使馆等核查二人去向,另一方面做好监控与情报工作。2014年6月30日,侦查发现,俞优静等人将于2014年7月1日晚从坦尚尼亚乘飞机返回乌干达恩德培。公安机关紧急派遣工作组前往乌干达,会同乌警方于当晚10时许在恩德培机场将俞优静抓获。2014年7月3日下午,工作组将俞优静强制押解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此后,公安机关不断做俞优静工作,促使其不仅积极配合调查,还主动恳请其弟安排其母俞妮圭回国自首。2014年7月11日,俞妮圭致信我驻乌干达使馆,表达了回国投案自首的意愿。2014年7月18日,公安机关派遣工作组抵达恩德培,即赶赴国际刑警组织乌干达国家中心局开展工作。2014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俞妮圭被成功押解回中国。
孙丕周、孙丕海逃往非洲 被缉捕回中国
2014年2月,犯罪嫌疑人孙丕海、孙丕周兄弟二人通过其控制的河北中海钢管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乾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骗取孙茂才等7名受害人总计6000余万元人民币,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4年3月,二人由斐济逃往万那杜。2014年3月24日,河北盐山县公安局以涉嫌诈欺罪对二人批准刑事拘留。在中国驻万那杜使馆、驻奥克兰总领馆的协助下,公安机关经过不懈努力,于2014年6月16日,将潜逃万那杜的犯罪嫌疑人孙丕周、孙丕海成功押解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谷宗德被缉捕回中国
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谷宗德在担任新疆鑫昌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国外项目负责人期间,将该公司在吉尔吉斯境内销售货物所得近34万元挪作他用,构成挪用资金罪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谷在被监管期间不服从管理,于2011年6月7日逃跑。2012年2月13日,应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建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对谷宗德的缓刑,裁定收监执行有期徒刑3年。2014年年5月,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警务联络官发现谷藏匿在比什凯克。获悉此情况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工作,锁定具体住址,于2014年7月18日将谷成功缉捕,并于当日将其押解回中国。
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主犯从高棉成功劝返回国
2004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在立案侦查系列金融诈欺案时发现,2002年1月至2004年7月,朱某、孔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先以高息诱使35家单位将资金存入指定银行,然后与银行负责人(均已另案判决)相互勾结,偷换客户预留鑒章卡,伪造客户印鉴、票据,将存款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公司帐户的方式,先后作案73起,涉及5家银行的13个支行,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其中,2003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孔某等人勾结某商业银行太原万柏林支行工作人员,诈欺客户存款1.5亿元。朱某、孔某以及该系列案件中的其他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挂牌督办,2004年8月,对朱某、孔某发布B级通缉令;同年12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报。
朱某、孔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后,公安部和山西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缉捕工作,先后商印尼、泰国、菲律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警方以及我驻当地机构协助查缉,先后抓获了其中6名逃犯。“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开展后,山西太原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查缉力度,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朱某在境外给办案民警打来电话,表示其本人和孔某愿意在高棉与办案民警商谈投案自首事宜。2014年7月,公安部与山西公安机关派出工作组赴高棉劝返朱某、孔某。工作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服已经持外国护照的朱某、孔某同意回国。朱某、孔某跟随工作组回到太原。
马来西亚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抓捕
2014年9月12日,两名外逃至马来西亚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赵某、左某两人近日被警方抓捕并押解回中国深圳。
2012年12月18日,深圳警方侦破了深圳古汉祥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先后抓获13名嫌疑人。该案涉案金额达5亿多元人民币,受害人超过3000人。但该案主犯赵某银、左某楼于同年闻风潜逃至马来西亚,行蹤不定。今年8月,深圳警方掌握了两人在马来西亚的活动轨迹。在中国公安部和中国驻马使馆警务联络官的支持下,马来西亚警方将赵某银、左某楼抓获。9月12日,深圳警方将潜逃马来西亚近两年的2名犯罪嫌疑人顺利押解回深圳。
截止目前,深圳经侦部门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已抓捕和劝返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5名。
追捕风暴
中国腐败分子外逃问题主要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贪官携款外逃不仅导致大量资金外流,而且严重损害了中国的法纪权威和政府形象。
![]() | 2014中国掀起境外追逃风暴 |
![]() | 图解:外逃人员呈现八大特徵 |
![]() | 图解:外逃人员呈现八大特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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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解:外逃人员呈现八大特徵 |
![]() | 图解:追逃行动 |
![]() | 图解:追逃部门与追逃方式 |
![]() | 图解:国际合作 |
自2014年7月公安部“猎狐2014”海外追逃专项行动启动至2014年9月20日,已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8名,超过2013年全年抓获总数的一半,其中10年以上犯罪嫌疑人11名。
两个月来,公安部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28个,先后派出境外缉捕行动组32个,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取得不少国家和地区执法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实现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欧等地的新突破。
专项行动坚持缉捕与劝返同步开展。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公安部组织缉捕行动组赴境外集中抓捕,同时开展劝返工作,现已相继从美国、加拿大、比利时等国家和地区规劝35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
专项行动在国内掀起一场“境外追捕”风暴。浙江、上海、福建、山东4省市公安机关分别成功缉捕和劝返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5名、11名、9名、9名;安徽省公安机关在泰国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余元的张某、何某和涉嫌契约诈欺逾亿元的王某等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重庆市公安机关经过艰苦努力,将潜逃加拿大14年、利用职务挪用60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