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宗城县三清殿记》石刻,石刻于宋哲宗元祐三年戊辰(1088),“李公泽所撰,张洁集晋王右军行书成文”。共470字,标题加正文21行,文后两行小字为附记,未计入字数。靖康二年,金国南下,攻战火中三清殿被毁该石刻被埋于地下。民国二年(1913)出土于威县。现存于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新宗城县三清殿记
- 出土地点:河北威县
- 馆藏地点:北京石刻博物馆
- 所属年代:宋哲宗元祐三年
一、历史概述:
《新宗城县三清殿记》石刻,石刻于宋哲宗元祐三年戊辰(1088),“李公泽所撰,张洁集晋王右军行书成文”。共470字,标题加正文21行,文后两行小字为附记,未计入字数。靖康二年,金国南下,攻战火中三清殿被毁该石刻被埋于地下。民国二年(1913)出土于威县。1933年,《河北》月刊第一卷第9期分两页发表了该石的拓片,并刊载时任威县县长崔国卿的短文《威县新宗城县三清殿记刻石考略》,石刻边长73厘米,厚23.5厘米。抗日战争爆发后,八路军深入华北敌后建立抗日根据地,刻石“移到冀南行署保管”,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保定成立,该刻石“移至保定”,后经数次辗转而不知所蹤,2015年广宗县李成硕在北京三联书店翻阅艺术类图书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北京石刻艺术博物2014年出版的馆藏石刻编目“坛庙寺观”一章,发现“新宗城县三清殿记”,并于2016年在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见到该刻石。据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记述,《新宗城县三清殿记》宋元祐年间(1086——1094)首题:新宗城县三清殿记,大名张洁集晋右将军王羲之书,塑人凌宝,庙主王明,装人范忠孝,石高72厘米,宽73厘米,厚25厘米。拓高69厘米,宽71厘米。石刻文字23行,末2行文字字型较小,满行24字,行书。石原址不详,2000年3月30日徵集自天安门管委会西廊仓库,现藏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二、现状:
2000年3月30日徵集自天安门管委会西廊仓库,现藏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三、文物价值
此石刻的艺术价值为书法界人士所肯定,原因在于:一是在现存集王石刻中,保存如此完好,字迹如此精美的并不多见。二是前述《集王圣教序》为佛教内容的石刻精品,而这一石刻为道教内容的文物精品。堪称集王书法刻石的双璧。近年,墨缘碑林、威县师範根据原拓摹写上石,複製石刻两通,使更多的人能欣赏到这一书法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