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教廷所公布的认为有危害信仰或道德而禁止出版发行的各类书籍的总目。1559年,由教皇保罗四世(Paul Ⅳ,1555—1559年在位)公布第一批禁书目录。1564年特兰托公会议发布关于禁书的十项规则。1571—1917年教廷还设有禁书目录部。1908年教皇将罗马审判部(罗马教廷的宗教裁判所)改名为圣职部,负责书刊检查并公布禁书目录。1929年,由梵蒂冈印书局出版的《教廷禁书目录》多达五千多种,其中有马丁·路德、左拉等一百余人的全部着作。不少世界文学名着如雨果的《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也被列为禁书。教徒阅读禁书,视为犯罪。1948年,最后一次出版禁书目录(第十二次)。1965年圣职部改为信理部。1966年宣布停止刊印禁书目录,禁书目录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罗马教廷仍可不定期地公布不适宜于天主教徒阅读的书目。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