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协会,原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协会(简称番职院人协,番职校园习惯称人协)成立于2003年10月6日,2009年划归旅游系,2013年重回管理学院。是番职院三大社团之一,是一个最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生社团。2015年7月,人力资源协会划归到校学社联统一管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协会
- 外文名:Guangzhou Panyu Polytechnic Human Resources Association
- 成立时间:2003年10月6日
- 创立人:罗彩霞、钟敏萍
- 协会口号:创新永无止境,精彩源于人协
- 会歌:《青春纪念册》
- 指导老师:童丽、卢朝荣
成立背景
人力资源协会(原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协会)是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02级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在校大学生自愿共同发起的,经院团委、院学生处、院社团联合会批准的正式大学生团体。 本协会属于非专业型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2009年划归旅游系,是一个最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生社团。同时也是充满生机活力并不断追求卓越的活动策划机构没成立以来本着“服务于学生,服务于人才,服务于社会的原则”,不断开拓,不断进取,从2003年10月6日成立的40多名会员发展到3000多人的大协会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3年10月6日。
性质
非专业型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宗旨
让每个会员在人力市场上更具竞争优势 ,真诚用心的打造同学们的人力资源知识,为同学们提供儘可能多的社会实践机会。
口号
创新永无止境,精彩源于人协。
会歌
《青春纪念册》
使命
致力培养会员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会员的竞争意识、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从实践经验中学会如何漂亮的推销自我、展现自我。为此,协会在每年中举办各种与人力资源相关的讲座以及训练活动,其中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讲座、简历设计大赛、蓝色理想模拟招聘会、终极职业模拟挑战大赛、团队训练、企业新星大赛等等。同时协会的事业发展部以及外联部每年都与企业联繫紧密,为大一、大二的在校会员提供学习成长的兼职培训的机会;
部门架构

活动展示
“蓝色理想”模拟招聘会
为了给每一个即将毕业的同学一个实战机会,亲自体验临场面试的情景,从而认识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更好地掌控面试的技巧,灵活地运用在实战中,把握机会,更好地向企业推销自己,赢得一份宝贵的工作.人力资源协会举办了模拟招聘会.
”蓝色理想“模拟招聘会举办至今共有九届,每届都倍受企业及将毕业学生们的热情观注,同时本协会与广大的企业合作,除了给应届毕业生提供需找工作的机会,还给大一大二会员提前到企业实习的机会。
企业新星大赛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的职业指导,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各方面的能力水平,搭建学生和企业交流的平台,并通过本次活动架起一座学生和企业沟通的桥樑,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帮助学生儘早树立竞争意识、危机意识,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和综合素质,持续改进,成为企业的“明日新星”。
人力杯
企业培训师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企业培训的管理者、实施者——企业培训师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职业。如今,无论是企业内部培训师货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师,从数量和质量上都不满足企业和社会的需要。为贯彻高职教育的理念和精神,加强学生职业意识,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组织这一企业培训师比赛。
活动宗旨:树立自信、提高素养、展示风采,体验职业特徵、树立职业信心、提高职业技能。
常规活动
会员回馈
为了表示广大会员对本协会的支持与厚爱, 为了让会员与协会有有进一步了解 ,也为了让我们之间增进了解。本次活动目的就 如活动名称一样,就是在于回馈会员,感恩会员让我们协会与会员之间有一个互动。
团队训练
社会,由无数个群体构成,群体又由无数个个体构成,那幺我们要在社会上生存,便不能脱离群体而存在。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所以想法和观点必定存在分歧,那幺存在分歧队伍如何有凝聚力,如何团结?为此,我们学会了合作。做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要想在初涉社会时融入团体,那幺就从校园、班级为我们提供的与人合作、发挥团体作用的平台开始,抓住每一次锻鍊自我的机会,让自己在团队活动中不断磨练、不断成长。
活动目的:万里长城不是靠一个农民的双手建成的,这就说明,集合团队的力量,我们便可以创造奇蹟。所以,为了让同学们既能在团队活动中锻鍊自己、学会如何与陌生人合作,又能认识到新的朋友;人力资源协会举办了“团队训练”这个活动。希望通过这个活动,让同学们在玩乐之余,体验到让团队合作的快乐与重要性。
职场讲座
人力资源协会每学期都会邀请外企业创业者和讲师到校为学生们进行职场解惑,以及对大学生职业规划提出建议,帮助同学们规划好大学生涯,为日后职场就业打好基础。
迎新晚会
新学期的到来,人协就会举办迎新会,迎接新生,迎接协会新干事和会员。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协会(原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协会),成立于2003年10月6日,是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十大协会之一, 是管理学院领导下的最具有专业性的学生社团 ,2008年转入旅游管理系,2013年重回管理学院,成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领导下的最具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02级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在校大学生自愿共同发起的,经院团委、院学生处、院社团 联合会批准的正式大学生团体。本协会属于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让每个会员在人力市场上更具竞争优势,真诚用心的为同学们打造人力资源知识,为同学们提供儘可能多的社会实践机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院团委、院学生处、院社团联合会以及全院师生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活动形式
第五条:定期组织会员到外参观。
第六条:定期邀请企业人仕到本院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讲座。
第七条:定期开展到校外的联谊的活动。
第八条:定期为会员们找兼职工作。
第九条:举办协会的专业活动以及会员活动。
第十条:本协会的活动应谘询指导老师的意见。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本协会主要是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申请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履行入会手续;
(三)对人力资源管理有需求的在校学生。
第十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协会内联部审核通过;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由本协会内联部发给会员证。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的团体活动;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
(四)参加协会的活动,获奖者有接受表彰的权利;
(五)对协会有突出贡献者,有接受表彰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接受、完成本协会委託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会员回馈需出示会员证方可参加,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活动的建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接受、完成本协会委託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会员回馈需出示会员证方可参加,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活动的建议。
(五)不得做出有损协会利益,影响协会形象的事;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六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将会员证交回内联部。
第十六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将会员证交回内联部。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内联部、策划部、事业部、内联部、宣传部、秘书部、网编部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干部大会即委员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
(三)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本协会的工作报告;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六)决定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七)决定本协会的终止事宜;
(八)决定本协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部长组成。委员会须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委员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的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监督本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管理本部门带领本部门干事工作;
(四)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除名;
(五)推荐、提拔干事;
(六)决定设立本协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
(七)制定本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遵守并执行人协心约;
(四)未受过任何学院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会长、副会长每个职务任期不能连任。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并得到本协会指导老师的认可,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会长、副会长因特殊情况发生个别变动,需要作出调整或变更的,可採取谘询2/3以上委员会成员通过的方式进行表决生效,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书面回复的则视为默认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各部门的职权:
会长职能
会长、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协会的全面工作,总体协调;
(二)对外代表本协会形象,对内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係;
(三)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四)各部部长的工作落实情况;
(五)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档案;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七)3位会长分管不同部门;
(八)跟进每个活动的进度;
(九)监督各个部门的工作;
(十)对内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係,主管下属各个部门,确保各部门的工作顺利;
内联部
行使下列职权:
(一)邀请活动嘉宾;
(二)协会内部的活动的策划组织;
(三)会员招收工作,并整理好会员资料;
(四)制定各部门的干事的招聘计画;
(五)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会员对协会的意见或收集会员意见;
(六)建立各系分组管理模式,管理好各个系的会员;
(七)培训、跟进主持人;
(八)培训本协会礼仪。
策划部
行使下列职权:
(一) 撰写月度、学期、年度协会活动表;
(二) 撰写策划书
(三) 组织各种开会的开展;
(四) 申请课室、申请摆摊场地;
(五) 申请桌椅等各种物资等物品;
(六) 向学社联活动申请等;
(七) 跟进其它部门工作进度等情况;
(八) 审阅宣传单物资、活动相关的PPT、视频等;
(九) 撰写工作安排表;
(十) 机动人员的安排与跟进;
(十一) 活动开展时控场;
(十二) 组织人员,清理场地;
(十三) 上交活动总结于系学社联
事业部、外联部
行使下列职权:
(一)联繫外部企业,定期组织协会的兼职活动;
(二)为协会所举办的活动提供儘可能大的经济支援(拉赞助);
(三)代表协会联繫其他协会以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四)举办活动中期主要负责协助各部门工作;
(五)代表协会进行与其他系或其他学校联繫沟通,以便举行联谊、学习交流活动。
(六)对外宣传,搭建校内外合作,由点及面,向社会提供人协的精彩,为人协引入优秀社会经验,以便有效推动人协的发展。
宣传部
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会有关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活动所需场地的设计、布置;
(三)负责活动所需横幅、喷画、KT板等的製作以及悬挂;
(四)加强与广播站,校报等类社团的联繫,全方位宣传协会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负责协会的兼职宣传工作;
秘书部
行使下列职权:
(一) 撰写每次活动的新闻稿;
(二) 负责报告工作、汇报工作;
(三) 负责协会的档案管理;
(四) 负责对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工作总结(活动的总结,协会的月份总结,兼职活动的总结);
(五) 负责申请素质拓展认证项目;
(六) 负责每次活动的签到与签离工作;
(七)负责协会每次的会议的记录(每个部门开会时,派出一名干事去记录会议内容);
(八)登记好每次会议出场人员的签到,作为年末的“优秀会员”以及“优秀干事”的评选的依据。
财务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活动所需资金的预算以及物品的採购;
(二)负责活动资金结算,并记录进帐;
(三)负责兼职押金的收取与发放;
(四)负责对各部门进行活动报销、每月对资金总结并上交月结表;
(五)负责会员招收时的会费收取;
(六)负责收取协会公职金。
网编部
(一)製作ppt、宣传单;
(二)每年最少製作有一部协会宣传篇;
(三)活动过程的拍照;
(四)负责看管协会音响、相机等资源;
(五)协会网站的设计与管理;
(六)负责协会部落格、微博、微信管理;
(七)负责网路活动的整体策划,并进行相应控制:
(八)代表协会对外发布网站的动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合作交流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企业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依照院团委、院学生处、以及院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本经费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範围和协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 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準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协会的资产。
第六章 协会报销制度
第三十二条:对协会有关报销,相关人员应遵守下列协会报销制度执行。
1、报销的同学必须诚实,不得乱报,谎报支出,如有发现,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时要交出发票或收据。发票的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清楚,金额要準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收据要有该单位盖章。
3、若有购买的物品太多,发票不可一一列出的情况,要附上一张明细单,明细单必须有单位盖章。
4、报销时,发票或收据的背面应该注明事由、日期、经手人、证明人。经手人和证明人不得同一字迹,如发现造假,不予以报销。
5、每月的报销日期为当月的15号;时间为中午12:30分,地点是饭堂二楼,如期不候。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6、车费报销一律以发票为準,否则不予以报销。
7、报销的发票中“顾客名称”要填写“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社联人力资源协会”。地址为学校地址。
8、若无收据或发票,只有用纸写的证明,金额要大写,背面同样要注明事由、日期、经手人、证明人。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三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长提请,由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在委员会通过后15日内,经院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院学生处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会长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暨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院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院团委、院学生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经院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院团委、院社联的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历届干部
届度 | 学年 | 会长 | 组织部 | 外联部 | 策划部 | 秘书部 | 财务部 | 宣传部 | 内联部 | 网编部 | 事业部 |
第一届 | 2002 - 2003 | 薛春桃 | 陈昌友 | 吴小媚 | 刘敏儿 | ||||||
第二届 | 2003 - 2004 | 郭景景 | 何铭辉 原志德 | 黄绍胜 | 陈远华 | 何梓君 | 杨叶丹 | 吴碧莲 | |||
第三届 | 2004 - 2005 | 刘美芳 | 许志伟 李佩珊 | 梁超贤 李宇良 | 刘玲 | 李丹丹 陈诗韵 | 方敏仪 | ||||
第四届 | 2005 - 2006 | 冯敏玲 谢锐斌 | 陈兆辉郭小珊 | 梁聪 叶剑聪 | 李爱群 | 刘欢欢 林锦儿 | 关子文 黄嘉敏 | 谢锐斌 | |||
第五届 | 2006 - 2007 | 杨文光 陈永坚 | 仇锭雯 林春生 | 陈婉霞 曾宪龙 郭锦沐 | 谭郁 王新艳 | 黎惠玲 卢美珍 | 凌海霞 | 卢汉荣 麦玉苗 郭子靖 | |||
第六届 | 2007 - 2008 | 陈世群 黄晓群 | 李丹妍 袁日仙 | 刘珊珊 罗楷创 | 梁淑敏吴莲敏 | 陈曼茹 曾杏珊 | 林荣俊 郭艳欣 | 翁晓霖 陈桂兰 | |||
第七届 | 2008 - 2009 | 唐国链 崔伟健 黄洁华 | 邓婷婷 邱文俊 | 毕慧仪 苏小容 | 张杏 潘嘉丽 | 刘敏怡 陈逸良 | 洪煜 林静文 | 李凤珊 陈嘉玮 | 张敏 蔡晓丽 | 王达丽龙俊楷 | |
第八届 | 2009 - 2010 | 冯海玲 陈锦伟 黄厚基 | 陈显星 胡家韵 | 施华 瞿容根 | 李丽君 刘婉婷 | 何彩婷 黄伟红 | 廖倩文 胡紫云 | 彭惠琼 钟乐均 | 王裕新 周杰文 | 冯丽杭 余新颖 | |
第九届 | 2010 - 2011 | 李广祥 范冰超 黄瑞霞 | 曾琳辉 林梅玲 | 叶汉斌 古焯怡 | 刘慧梅 刘杰东 | 梁淑怡 冼淑霞 | 陈引良 陈青青 | 罗志杰 李红玲 | 刘万丁 陈远航 | 梁晓君 陈汉明 | |
第十届 | 2011 - 2012 | 林土寿 罗杰欣 吴子华 | 黄颖 李炳照 | 王念宜 | 罗杰鹏 梁翠旺 | 黄雪良 庞棵志 | 杜振姬 叶丽华 | 罗志峰 王舜君 | 覃伟城 吴侃倚 | 陈海云 彭晓琳 | |
第十一届 | 2012 - 2013 | 钟其雄 王丽玲 黎才校 | 钟观玲 谢雅倩 | 沈嘉丽 | 阮晓梅 张小坛 | 肖小翠 王振生 | 黄承江 植格珍 | 彭复亮谢佳漫 | 丘文斌 吴贻杰 | 沈晓慧 韩小媚 | |
第十二届 | 2013 - 2014 | 彭燚芳 夏子悦 赵嘉莉 | 李锋强 钟思丹 | 陈怡 张雅洁 | 陈慧 陆茵茵 | 成敏 吴红桃 | 林丹瑜 巫楚君 | 黄楚倩 郑登议 | 朱茵 游晓燕 | 梁小乔 阮绍其 | |
第十三届 | 2014 - 2015 | 高尚孝 艾琳琳 李婷婷 | 陈惠纯 姚美珊 | 林雪兵 温思伦 | 黄妙芬 朱晓婧 | 陈洁敏 李群锋 | 王颖 杨广波 | 张楚佳 黄伟升 | 赖世钦 刘德志 | 黎君怡 王卫健 | |
第十四届 | 2015 - 2016 | 林家顺 王翠茵 蔡兰凤 | 黄绍峰 李换苹 | 陈业豪 吴晓喜 | 邱洁桦 林喜珍 | 阮转好 谢旭雯 | 梁清梨 张婷 | 彭陆恩 苏家丽 | 郑禄喜 李雪柔 | 彭文佳 杨小平 | |
第十五届 | 2016 - 2017 | 柳雄伟 李乐萍 潘焯华 | 曾子鸣 梁永亮 | 罗子瑾 李嘉斌 | 罗晓美 刘思 吴剑邦 | 余伟军 周嘉铃 | 张锦洪 | 黎健宇 吴颖 钟逸帆 | 洪展锋 蒙黄容 | 马陈旺 丘丽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