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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2019-11-24 10:53:15 百科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本所前身为海南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创始于一九九五年,是海南最早省直属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首批取得法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一九九九年一月被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二OO一年二月被评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二00八年五月被省司法厅评为首届海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二0一一年六月,被省司法厅评为第二界海南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基本介绍

  • 公司名称: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 总部地点:海南省
  • 成立时间:一九九五年
  • 经营範围: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律所简介

机构布局

本所的法定办公地址位于中国-海口(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28层),一九九八年、二00三年分别在海南三亚、广东深圳成立分所,由于两家分所不断发展壮大,二00五年、二00七年分别独立为两家律师事务所,但主要投资人保持不变。另外,本所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福州、香港等地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联营或常年合作关係。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人力资源

本所设业务部、办公室、财务部、拓展部、公关部、各专业委员会、法律研究中心、法律谘询援助中心等部门。现拥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律师秘书以及后勤保障人员80多人,100%以上的律师具有法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和高级职称。其中多名律师取得了证券律师、产权鉴定、招投标、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多项资格。另外,本所有从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一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的资深律师;有曾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公检法、政府、国有企业、大学、法学研究部门工作过的律师;有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工作的专家型律师。

专业分工

本所致力于打造重大诉讼仲裁部、刑事辩护部、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契约法律事务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政府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部、智慧财产权法律事务部、金融保险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公益法律事务部等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欲开创海南律师业规範化、专业化、团队化之先河。

客户关係

本所律师能和客户合作无间,并真实、彻底地了解每一位客户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準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本所的业务範围业已覆盖整个海南及中国多个地区。

团队合作

本所律师对每一个法律服务项目负责,而不是仅仅一个人或几个人。本所将依客户的合理要求或基于相关法律需求之特点,组建专门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之负责人由本所高级合伙人统领、负责,其每一个专业服务小组由主要合伙人、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等组成,并以整个律所人员为后续支持。另外,本所特聘全国知名律师、大学教授、公检法退休人员等作为专家顾问,为客户提供强有力保障。

政府支持

本所法定办公地址设在省会城市海口,与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国土厅、海口市国土局、三亚市国土局、海口市规划局、三亚市规划局、海南省国资委、海口市国资委、三亚市国资委等单位,拥有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

资产状况

本所自有位于海口市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高档写字楼(办公室),旗下所有律师均配备小型轿车,办公室装修以及所购家具高档,办公设备先进、智慧型化。本所的巨大投入,为本所律师在开展执业工作过程中奠定了坚实的硬体基础。对外具有极强的抗风险能力。

社会公益

本所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自1998年起,连续五年在海南大学法学院建立以本所命名的奖学金制度,至今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有50多名,他们已陆续走上社会,用所学知识服务于社会。2005年8月,本所创办的海南律师服务网上线,作为海南最早的公益性法律谘询服务平台,至今已解答法律谘询总计50000多人次。

领导关心

前国家法务部部长高昌礼先生亲自为本所题字“风正行远”,希望本所全体律师能够秉承律所成立时制定的“脚踏实地、服务社会”的服务宗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个业务,为海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繫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2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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