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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公安局

2019-06-21 07:26:28 百科
邵东县公安局

邵东县公安局

邵东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设2个室(政工室、纪委(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1箇中心(指挥中心),9个直属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大队),3个监管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27个基层派出所,1个武警现役编制的大队(县消防大队)。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邵东县公安局
  • 机构隶属:邵东县人民政府
  • 机构性质:政府职能
  • 成立日期:1951年11月

发展历史

邵东县公安局成立于1951年11月成立。1968年3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实行军管。1973年7月,恢复邵东县公安局。旧地址:邵东县两市镇解放路25号。新地址:邵东县昭阳大道。
根据《中共邵东县委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10]4号)精神,设立邵东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负责全县公安工作。
邵东县公安局邵东县公安局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防範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负责、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负责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
(四)负责、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枝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处置治安事故、骚乱和群体性事件。
(六)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邵东县公安局邵东县公安局
(七)负责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治安巡逻、防控、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範、侦查和处置工作;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民众性组织的治安防範工作;负责对全县保全服务公司、内部保全组织、保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承担劳动教养呈报等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路的安全保卫、监察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路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服配备的计画、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画并负责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六)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对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八)向全县人民民众进行安全防範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搞好检查、监督和落实;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许可权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二十)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许可权加强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发现、负责或协助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二十一)县森林公安分局(对内为森林大队)列入县公安局序列,受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县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县公安局管理为主。
(二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定

邵东县公安局现有在岗在职民警594人,设2个室(政工室、纪委(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1箇中心(指挥中心),9个直属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大队),3个监管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27个基层派出所(红土岭中心派出所、水井头、范家山、黑田铺、廉桥、界岭、斫曹、流泽、流光岭、砂石、团山、火厂坪、周官桥、简家陇、佘田桥、野鸡坪、水东江、杨桥、灵官殿、石株桥、堡面前、仙槎桥、九龙、双凤、魏家桥、黄陂桥、分水坳派出所),1个武警现役编制的大队(县消防大队)。

下属机构

单位
姓名
职务
政工室
金升
副主任
工 会
申玉华
主席
指挥中心
彭忠群
负责人
欧阳莉娅
教导员
督察大队
曾武
大队长
纪检、监察
曾振宇
纪委副书记
监察室主任
信访室
刘军民
负责人
刑侦大队
刘焕
大队长
李献军
教导员
治安大队
申小林
大队长
彭正贤
教导员
经侦大队
尹忠
大队长
刘智
教导员
禁毒大队
唐双喜
大队长
赵琥珑
教导员
法制大队
黄振宇
大队长
贺晓清
教导员
警务保障
谭智兰
主任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李光华
大队长
宁卫平
教导员
国保大队
龙彦云
大队长
彭玉英
教导员
看守所
黄春燕
所长
彭建群
教导员
拘留所
李伟军
所长
叶寿柏
教导员
森林大队
贺容祥
大队长
交警大队
李许船
大队长
潘世旭
教导员
彭长富
副大队长
肖坤喜
副大队长
林志刚
副大队长
李光荣
副大队长
李雪梅
纪检组长
陈苏清
综合办主任
红土岭中心所
唐建国
所长
宁长庚
教导员
孙富荣
副所长
贺益阳
副所长
付中伟
副所长
刘瑞
综合办主任
周建军
综合办教导员
徐飞雪
治安队队长
赵高坡
治安队教导员
李振中
刑侦队队长
吕志锋
刑侦队教导员
赵军胜
社区警务队队长
王红伟
社区警务队教导员
李建祥
城管执法队队长
李向群
城管执法队教导员
刘山花
巡逻警察队队长
陈志刚
巡逻警察队教导
黄陂桥所
唐向群
所长
孙向华
教导员
魏家桥所
罗景宇
所长
水井头所
申光辉
所长
封书平
教导员
范家山所
王剑
所长
宋艳
教导员
黑田铺所
李伟东
所长
曾为明
教导员
廉桥所
赵胜仕
所长
姜参其
教导员
流泽所
莫明琰
所长
界岭所
赵修平
所长
申黎明
教导员
斫曹所
金文军
所长
宁小云
教导员
流光岭所
宁周军
所长
团山所
罗孟华
所长
胡胜峰
教导员
砂石所
周旗
所长
孙欧辉
教导员
周官桥所
赵澍
所长
刘晖
教导员
火厂坪所
赵志伟
所长
姜涛
教导员
简家陇所
金栋辉
所长
邓建华
教导员
杨桥所
罗安清
所长
赵华平
教导员
水东江所
刘晓星
所长
佘田桥所
赵海波
所长
野鸡坪所
郑晚清
所长
刘伟
教导员
灵官殿所
叶胜前
所长
姜凤麟
教导员
堡面前所
赵胜阳
所长
申俊华
教导员
石株桥所
姜凤麒
所长
申小明
教导员
仙槎桥所
肖纪安
所长
曾许军
教导员
九龙所
孙文斌
所长
彭旺和
教导员
双凤所
肖少林
所长
分水坳所
李举
所长
李富荣
教导员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3个室,1箇中心,9个直属大队,1个武警现役编制大队,27个派出所(1箇中心派出所、25个乡镇派出所、1个直属派出所)。核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如下:
(一)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县公安警务信息、犯罪对策研究、公安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和文秘档案工作;在局领导指挥下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勤务;负责110报警台的相关工作;承担公安通讯网路建设和管理;承办重要档案、会务等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110指挥中心中队、秘书档案中队、综合指导中队、情报信息通信中队,均为正股级。
核定指挥中心公安专项编制16名。其中,主任、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主任(正股级)职数2名,中队长(正股级)职数4名,副中队长(副股级)职数4名。
(二)政工室:负责全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及警衔管理、人民警察录用报批和职称评定管理等工作;负责并指导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负责退休民警的管理工作。机关党务、工会、团委、妇委会归口政工室管理;
核定政工室公安专项编制6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科级),副主任(正股级)2名。
(三)纪委(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依法进行公安内部审计;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现场监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
核定纪委(监察室)公安专项编制7名。核定纪委书记(副科级)职数1名,警务督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职数1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正股级),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1名。
纪委(监察室)下设信访办,为正股级,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依法履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任务,接待民众来信、来访,依法受理并办理信访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核定信访办公安专项编制3名。
(四)警务保障室: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配备的计画、採购、发放和管理;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负责公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编制公安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公安固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基建、安全保卫等工作。
核定警务保障室公安专项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正股级)职数2名。
以上共核定县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42名。核定局长职数1名,政委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纪委书记职数1名。其他副科级职数6名(其中高配副科级职数1名),正副股级职数16名。

直属机构

(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国安办牌子):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影响全县国内安全的动态,搞好情报资料分析,研究拟定对策,做好防範工作;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大队下设政秘中队、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
核定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公安专项编制8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1名,中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副中队长(副股级)职数1名。
(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和指导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涉税犯罪侦查中队均为正股级。
核定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公安专项编制17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中队长(正股级)职数4名、副中队长(副股级)职数4名。
(三)治安管理大队:研究、拟定和实施全县治安管理的对策、规定;负责全县治安管理;依法管理枪枝弹药、危险爆炸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路安全管理;指导和直接组织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保卫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政秘中队,均为正股级。
人员编制:核定治安管理大队公安专项编制27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职数3名,中队长(正股级)职数5名、副中队长(副股级)职数5名。
(四)禁毒大队(邵东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製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承担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均为正股级。
核定禁毒大队公安专项编制15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中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副中队长(副股级)职数3名。
(五)刑事侦查大队:负责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态、趋势和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收集、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察;负责全县刑事技术工作,为侦查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援;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警犬训练和使用;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大队下设政秘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技术中队、警犬工作中队,均为正股级。
核定刑事侦查大队公安专项编制29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高配副科级)职数3名,中队长(正股级)职数6名、副中队长(副股级)职数6名。
(六)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邵东县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户政管理,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重点人口、监外犯罪、出租房屋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管理;负责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均为正股级。
核定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安专项编制11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中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副中队长(副股级)职数3名。
(七)法制大队:负责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组织和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监督工作(含交办、督办案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负责组织、办理行政複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案件呈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承办案件的审批和报捕移送起诉工作。
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均为正股级。
核定法制大队公安专项编制17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中队长(正股级)职数3名,副中队长(副股级)职数3名。
(八)交通警察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定;负责道路巡逻,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章,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负责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和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交警大队内设交通事故处理中队、综合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机动巡逻中队、处罚教育中队、科技中队、车辆管理所共7个正股级机构;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共7个副科级机构。
核定交警大队公安专项编制59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均为正科级)职数各1名,副大队长(副科级)职数4名,纪检组长(副科级)职数1名,内设中队长(所长)和指导员(均高配副科级)职数各7名,副中队长(所长)7名;下设一至七中队的中队长、指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7名,副中队长7名。
(九)森林警察大队(对外称邵东县森林公安局):实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县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县公安管理为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由县公安局派驻,占用县公安局专项编制。
(十)县消防大队(武警现役编制)
按省公安厅“三定”规定履行职责
以上共核定县公安局直属机构公安专项编制183名,其中正科级职数2名,副科级职数48名(其中高配副科级职数20名),正副股级职数79名。

监管机构

(1)看守所:负责对在押人员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依法承担执行刑罚的工作;做好在押人员的转化和改造工作;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医疗;抓好监所安全防範、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开闢刑事侦察工作第二战场,深挖犯罪。
核定看守所公安专项编制23名。其中,所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3名。
看守所下设狱政股、看押股、管理教育股,均为正股级,核定正股长职数3名,副股长职数3名。
(2)行政拘留所:负责承担行政拘留的执行工作。
核定行政拘留所公安专项编制6名。其中,所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3名。
(3)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全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强制戒毒所公安专项编制5名。其中,所长、教导员(均为正股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副股级)职数2名。
以上共核定县公安局监管场所公安专项编制34名,其中副科级职数4名,正股级职数16名。

派出机构

(一)乡镇派出所:红土岭中心派出所、水井头、范家山、黑田铺、廉桥、界岭、斫曹、流泽、流光岭、砂石、团山、火厂坪、周官桥、简家陇、佘田桥、野鸡坪、水东江、杨桥、灵官殿、石株桥、堡面前、仙槎桥、九龙、双凤、魏家桥、黄陂桥派出所均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敌情、社会治安情况,适时做好相应的对策;及时準确地掌握辖区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情况,为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预防打击犯罪、整治治安的对策;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及巡逻任务;负责辖区内的户籍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红土岭中心派出所下设综合办公室、刑侦队、治安队、禁毒队、社区警务队、巡逻警察队,均为副科级机构,社区警务室为正股级机构。
1.核定红土岭中心派出所公安专项编制110名。其中,所长、教导员(均为正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副科级)职数3名,核定队长(主任)、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6名,副队长或副主任(正股级)职数18名,核定正、副股级职数的主任、中队长、副中队长30名。
2.核定25个乡镇派出所(除红土岭中心派出所外)公安专项编制161名。其中,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均为副科级)职数各1名,副所长(正股级)职数按5人以下(含5人)所配1名、5人以上(不含5人)所配2名的标準配置。核定所长、教导员(副科级)50名,副所长(正股级)39名。农村警务室为正股级机构。(各派出所定编情况见附属档案)
(二)分水坳派出所:为县公安局派出机构,负责维护邵东机场周边的社会治安稳定。核定公安专项编制3名,设所长、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以上共核定县公安局派出所公安专项编制274名。核定正科级职数2名,副科级职数67名,正、副股级职数87名(不含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主任)。

其他事项

(一)干部高配问题,如省、市有新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二)内设机构、直属机构、监管场所和基层派出所的级别和机构编制,如上级有新的档案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三)为确保警力下移和实施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公安内部人员异动须在定编单位拟定的编制内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定。

工作业绩

2010年,邵东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邵东县局)公安工作综合考评成绩名列全市第3名,下半年综治民调成绩从上半年的全省第119名提高至第88名,其中公众对公安队伍形象评价名列第50名,五类犯罪现象的评价中,有两项提升了30个以上名次,有一项提升20个以上名次。
2006年至2010年连续五年实现命案全破,被评为全省“命案侦破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全市“‘三基一化’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等,“5.26”特侦组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2010年9月,全省刑侦工作创新现场推进会在邵东县召开,邵东公安刑事技术工作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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