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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2019-05-12 18:25:53 百科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是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编制13个。

简介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是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领导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梁东喜
区教育局副局长:符应辉
区教育局副局长:王锐敏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照锦
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本区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规划和协调管理本区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设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管理信息的统计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组织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薄弱地区倾斜;负责本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区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对区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对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监测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
(五)负责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负责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和区级教育经费及境外对本区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定有关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监督区教育财政拨款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七)负责指导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科研规划,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审定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负责招生计画、升学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广国语工作;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承担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二)指导区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美兰区教育局共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局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基础教育室、教育督导室、人秘室、计财室、电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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