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长城路656号,下设9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9个派出机构、2个事业单位。
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挂牌成立,标誌着原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原重庆市江津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
- 地区:重庆市
- 类型:区政府工作部门
- 内设机构:9个
职能配置
江津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江津区国家税收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江津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江津区中央税及共享税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单位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套用工作。
(十)负责江津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和江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规格
江津区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内设行政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为正科级,直属机构为副处级。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画、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档案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範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複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大企业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与财务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画、出口退(免)税计画,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画;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採购、着装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採购;协助完成上级机关开展的各类审计工作。
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简讯系统等纳税服务支持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套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画,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本单位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单位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3个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
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準;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採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甘庭跃: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险光:分管办公室(包括基建、扶贫)、收入核算与财务科以及工会、税务学会等工作,联繫稽查局、德感税务所、白沙税务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宇: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纳税服务科、人事教育科以及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双拥等工作,联繫办税服务厅、双福税务所、贾嗣税务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岩:分管政策法规科、监察室、税收科研、青年和妇女等工作,联繫几江税务所、李市税务所。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苟斌:分管所得税科、徵收管理科、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联繫油溪税务所、珞璜税务所。
派出机构
我局共有派出机构9个:
1.办税服务厅地址:江津区长城路荣华大厦B栋三楼
2.几江税务所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3.德感税务所地址: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正街105号
4.油溪税务所地址:江津区油溪镇文化街2号
5.白沙税务所地址:江津区白沙镇
6.李市税务所地址:江津区李市镇橘香路51号
7.贾嗣税务所地址:江津区贾嗣镇东白街1号
8.珞璜税务所地址:江津区珞璜镇汇兴路2号
9.双福税务所
税务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文书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採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徵收等。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办理税务登记、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徵收、税款解缴、发布欠税公告、发票领销存、金税卡发售、报税认证比对、税法宣传、谘询辅导,受理各项行政许可申请、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和便利纳税人的原则,一般应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逐步集中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和办理。办税服务厅应当通过信息中心网路系统与其他业务对接,并建立前台採集数据与后台管理数据共享等制度,加强与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税政法规等部门的联繫,将数据资料及分析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