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正文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19-08-12 09:06:20 百科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许可权範围内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範性档案。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外文名:Chongqing city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hi-tech zone branch 
  • 地点:重庆市
  • 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经营活动等

简介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是主管高新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工商局垂直管理的行政机构。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水平评价工作。
(三)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职能相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职责;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承担同级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划出的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

主要职责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授权範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据授权或委託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相关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範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路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谘询、申诉、举报的处理和消费维权网路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範发展。
(八)依法实施契约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契约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誌、官方标誌并查处侵权行为。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