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的决定在2011.05.12由长沙市人民政府颁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关于废止《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的决定
- 颁布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 颁布时间:2011.05.12
- 实施时间:2011.06.01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的决定》已经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生效。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62号)已被《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取代,决定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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