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文凤,女,1950年10月1日出生,高邮市界首镇人。历任高邮市人民政府市长、扬州市委常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正厅级)。戎文凤的贪污、贿赂大案被列入2002年江苏省十大贪官厚黑榜。
2001年4月和10月,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省检察院分别对其立案调查、侦查。2002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2003年12月18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扬州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戎文凤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戎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而其丈夫扬州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原政委晏学高则“妇唱夫随”,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缓刑2年。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戎文凤
- 出生地:高邮市界首镇
- 出生日期:1950年10月1日
人物履历
1973年担任公社妇联主任
1977年担任界首镇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被提拔为中共高邮县马棚镇党委书记。
1982年12月升任高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83年9月戎文凤被保送到中央党校研究生班学习,三年毕业后升任高邮县常务副县长、高邮县县长。
1991年高邮撤县建市,戎文凤又被提拔为高邮市市长
1994年10月戎文凤任扬州市委常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厅级)
1996年升任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正厅级)
1996年,戎文凤(时任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进北京晋见江泽民,汇报工作时列举了多位当地历代文化名人。江泽民提醒说:“高邮还有个汪曾祺!”戎文凤回扬州后,曾经在许多场合不无炫耀地向很多人传达过江总书记这条指示
2003年12月18日,因受贿罪被捕入狱,获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人物生平
戎文凤的人生、仕途之路充满戏剧性,甚至传奇性。
戎文凤1950年10月1日出生于江苏省高邮市界首镇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1969年戎文凤分配到高邮县界首公社国小教书。戎文凤曾经就读于泰州耕读师範,这个成立于大跃进期间的学校在“文化大革命”中解散后,戎文凤就回到了家乡——高邮县界首镇。起先没有工作,后来当上了公社妇女主任,开始踏上仕途。说起乡村妇女主任,热情、泼辣、胆大、能言会道是她们的共同特点,戎文凤于此之外似乎还另有不同之处,即发言时沉稳,善于表现自己。查阅汪曾祺的往日日记,在1979年10月11日的日记中,居然记载了我第一次见到戎文凤后的速写式的印象:“上午座谈,女主任戎文凤的发言颇引人注意,沉着,条理清楚。”当年汪曾祺在县报导组工作时,经常与农村基层干部打交道,其中包括妇女主任,但写入汪曾祺的日记中的仅戎文凤一人,可见她留给汪曾祺的印象之深。有志于仕途、也有心机的人是不会在生活中长期寂寞的,戎文凤慢慢地从众多妇女主任中脱颖而出了。她先是被县领导看中,被分到一个公社当负责人;一年不到,又升为高邮县委宣传部的部长,戏剧性地一下子成为我的顶头上司。在县委宣传部任上干了不到一年时间,她又被指定送中央党校学习,一开始是预备班,因为她的文化基础差,跟不上。从中央党校回来后不久,任高邮县县长,1991年高邮撤县改市后任市长,这一乾5年的时间。
出国访问
1999年3月以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戎文凤为团长的扬州市友好经济代表团一行8人访问比利时布瑞市,就开展两市友好交流计画进行了具体商谈。
党内处分
法院经审理查明,戎文凤在任高邮市市长、扬州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自1991年至2001年春节,先后113次索取、收受37人贿赂,总计折合人民币116万余元。其中1998年8月,戎文凤为给在北京工作的儿子购房,先后向他人索要了50万元和30万元。
经济案件侦查
2000年9月在查办扬州市农业投资公司有关人员经济案件中发现的。在扬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问题进行了初查核实,并取得重大突破。
2001年4月和10月,省纪委、江苏省检察院分别对其立案调查、侦查。
2002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