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机关现有在职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92人。全系统现有社属企业30家,职工人数841人,社属企业现有土地72516.11平方米(含农村基层食品站),房屋55163.74平方米。2011年2月下旬,市委、市政府决定恢复建立“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供销合作总社荣获2011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创新创优优胜单位和农产品市场建设优胜单位,荣获2011年度扬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评一等奖和为农服务工作及农产品市场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高邮市供销合作总社
- 地区:高邮市
- 类型:机关
- 国家:中国
基本概况
高邮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机关现有在职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92人。全系统现有社属企业30家,职工人数841人,社属企业现有土地72516.11平方米(含农村基层食品站),房屋55163.74平方米。2011年2月下旬,市委、市政府决定恢复建立“市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供销合作经济发展及为“三农”服务方面的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路工程,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水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家电、图书、电子通讯产品、非处方药品等连锁经营网路,做好有关防洪物资的储备任务。

(三)组织协调与政府、社会组织的关係,加强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协调,发挥群体联动优势;牵头兴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推进基层供销社“三位一体”建设,把基层社办成农民生产生活的区域服务中心,拓宽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服务的领域;负责城区所属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组织开展生产、技术、销售、融资、信息、培训等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带动力量。 (四)管理和运行本级社有资产,建立社有资产投资管理平台,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拓展社有企业经营和服务领域,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大力推进供销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 (五)加强自身建设,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和政策指导,履行业务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由自我服务向为社会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的转变;代表本市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活动;组织系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及文化建设。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刘定明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姜黎明同志分管财务审计、经济发展,负责人民商城工作。
卞雷生同志分管为农服务、合作指导、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负责高邮镇供销社工作。
张家驷同志分管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机关、办公室工作。
相勇同志分管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负责百货公司工作。
柏忠富同志协助张家驷同志分管机关、办公室工作。
内设科室
市社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和经济发展科。
改革发展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切实按照“为农服务,面向市场,开放办社,多元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扬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大好契机,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创新创优,加快发展,在加大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本级经济、项目建设、“三位一体”建设、“新网工程”建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2011年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6.04亿元,实现农副产品收购14.2亿元,实现连锁配送销售额5.9亿元,创建省社三星级为农服务社5个,改建升级为农服务社15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建设“三位一体”基层社2个;新建扩建项目3个,完成项目投资额3160万元。
主要荣誉
市供销合作总社荣获2011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创新创优优胜单位和农产品市场建设优胜单位,荣获2011年度扬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评一等奖和为农服务工作及农产品市场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单位地址
高邮市通湖路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