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社会保险是指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面向劳动者建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僱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的制度。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城镇社会保险
- 解释: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
- 面向:劳动者
- 计算: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
计算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準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缴纳基数
深圳市社保各险种缴纳基数
险种 | 缴费比例abc | 比例分配 | 缴费工资基数 | 适用範围 | ||||
合计 | 单位 | 个人 | 共济 | 个人账户 | ||||
养老保险 |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 19% | 11% | 8% | 11% | 8% | 员工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不高于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4595元计算) | 深户员工 |
基本养老 | 18% | 10% | 8% | 10% | 8% |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不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即1500元 | 非深户员工 | |
医疗保险 |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 9% | 7% | 2% |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 见备注 | |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 1% | 0.8% | 0.2% |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
农民工医疗 | 12元 | 8元/人·月 | 4元 | |||||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 12% | 12%×12个月×18年 |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
失业保险 | 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 在职员工 | ||||||
工伤保险 | 基準比例:0.4%、0.8%、1.2%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1-3类行业,按实际上浮、下浮的标準进行缴纳。 |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準 | ||||||
住房保险 | 请详见《住房公积金》专题 | |||||||
超龄费 |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 深户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