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7月,是服务于扬州市退休职工的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服务视窗单位。
单位概况
扬州市是省劳动保障厅确定的社会化管理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国家劳动保障部重点联繫城市之一。在扬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扬州市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于2002年7月启动,同时合併扬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扬州市退休职工活动中心成立了扬州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扬州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为扬州市劳动社会保障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下设主任室、书记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综合科和信息科。目前共有工作人员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书记1名,科长3名,副科长4名。由于工作努力,我市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成绩显着,扬州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2003-2006年连续四年获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表彰,2003-2006年连续四年获扬州市劳动保障局表彰,2004-2005年连续两年创广陵区文明单位,2006年获扬州市文明单位称号,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单位职责
1.制定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负责市区範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调研;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和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协调企业与乡镇、街道、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之间的关係。
3.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和政策谘询服务。
4.负责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资料库、档案库和管理网路。
5.督促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6.负责收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代办费,制定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和执行年度预决算。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困退休人员的救助工作。
8.组织对乡镇、街道、社区聘用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落实绩效挂鈎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