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48号)精神,加快我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进程,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激发全县上下创业创新动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和海南省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坚持改革导向、市场导向、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激活创新活力,实现创业便利;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最佳化体制机制,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情。着力构建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为定安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激活创新、创业主体
1、培育众创空间。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综合运用购买服务、资金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路化为特点,以塔岭工业园区和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园与定安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依託,争取培育1个具有代表性和能带动本地发展的众创空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政策谘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行业领军企业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积极争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全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路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公共服务设施。要结合实际,对众创空间的场所建设、宽频网路、公共软体等给予支持。科技、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众创空间建设的分类指导,引导众创空间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就业局、各镇政府)
2、加强创新创业示範基地建设。建设一所由政府主导、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创业孵化示範基地,为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创业者搭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众创空间。对新认定的县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颁布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局、县塔管会)
3、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好国家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市场準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範的市场环境,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创新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更好地支持创业创新。认真落实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政策措施,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定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开展智慧财产权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侵权假冒、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建立重大智慧财产权纠纷多部门共同协调机制,为智慧财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提供良好平台。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定安工商局、县发改委、县工科局)
4、营造宽鬆便捷準入环境。深入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限制。全面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套用,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支持企业自主决定经营事项,推进创业企业注册商标,切实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减少市场主体準入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定安工商局)
(二)发展创业服务,最佳化创业生态
1、资助优秀创业项目。支持创业者积极参加全省的创业大赛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者沙龙等活动,所需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的方式,从预算安排的创业项目专项经费中支出。对评选出的省级、县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获得县级以上创业大赛优秀名次(包括其他省县级比赛)且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从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中给予一定的项目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就业局、各镇政府)
2、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发展“网际网路+”创业网路体系,建立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中心、智慧财产权服务机构等公益性服务机构的作用。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智慧财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发改委)
3、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聘请企业家、经理人、投资人等担任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创新系列宣讲、谘询服务活动,对大众创业提供针对性辅导。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创业实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就业局、县工科局、各镇政府)
4、引导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鼓励大学生等各类青年创业者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创业孵化,每年遴选和扶持一批县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实现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和创业实战的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就业局)
(三)最佳化创业、创新平台。
1、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最佳化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强农村创业辅导、孵化,鼓励和支持返乡人员、农村青年、乡土能人等围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民俗工艺製品、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创业,充分发挥其示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就业局、各镇政府)
2、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带动就业,最佳化创业创新技术平台。从事网路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或在网路平台实名注册的网路商户从业人员,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其他网路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路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路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培育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大定安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扶持和建设力度,加快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範项目更好更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定安工商局、县人社局、县小额贷款担保公司)
3、加强创业、创新平台用地保障。合理分配年度用地计画指标,有效保障创新创业用地。对新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可适度倾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利用工业、仓储等用房、用地兴办符合规划的服务业。对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可以採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限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国土资源部门在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中,将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4、加快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科技、教育、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间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平台建设,引进先进孵化技术与优秀孵化机构,提升孵化功能和效果。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与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模式,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并根据创业基地的孵化企业毕业率、在孵企业户数和创业带动就业岗位数量等因素,从创业资金中给予孵化载体建设资助和孵化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科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就业局)
(四)完善创业投资引导
1、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重点用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培训基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政府性投入。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集聚区)的科技型企业和入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等载体的个人及团体要给予扶持。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优先列为县重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2、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结合自身产品研发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向创业创新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谘询等系统化的金融服务,加大创业创新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抵质押担保方式,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设小微企业绿色通道,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满足小微企业用款短、频、急的需求,帮助企业申请享受我县企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积极推动搭建担保贷款平台。推动银行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企业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发挥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各种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帮助解决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鼓励发展相互保险等业务,支持设立多种形式的相互保险组织。落实好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丰富创业创新融资模式的政策。(责任单位:人行定安县支行、县工科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加强税收政策支持。积极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强对政策的社会宣传和解读谘询等。落实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对政策执行的督导检查,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落实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各项政策措施,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广阔空间。(责任单位:定安国税局、定安地税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县发改委和县工科局牵头的定安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各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推动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网际网路、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要强化政策解读,及时提供相应的政策培训和谘询,向创新创业者提供彙编扶持指南、创业创新指引、申报指南等手册,确保向广大创业企业、创新群体宣传普及到位。要弘扬创新精神,树立创业典型,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三)加强协调推进
要充分发挥县发改委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繫,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上下衔接、整体推进。各镇、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举措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