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十二五”期间,贵港市把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人群专项行动,全民科学素质得到较快提高,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发挥人力资源优势,需要继续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21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贵政发〔2016〕11号)要求,结合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紧扣“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围绕贵港市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和新兴工业城市的定位,面向基层、服务民生,完善机制、继承创新,精準发力、跨越发展,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加快贵港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贵港创新发展需求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着增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7.16%。
——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以及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农民、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快速提升,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公民的科学素质显着提升。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着增多。
二、重点任务
“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青少年开展科技辅导、心理辅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重视信息技术的普及套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大优质教育开发和套用力度。
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上级推动开放重点高校的科技教育资源的机遇,促进高校和普通高中合作。开展科技场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鼓励中国小校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各类科技场馆及基地的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探索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的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
推动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创造创业。引导各类学校与高校及科技创新单位、部门之间加强联繫与合作,为青年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体成果提供渠道、平台和资助。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青少年参加上级组织的科技创意大赛、挑战杯、青少年机器人大赛等活动,为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提供交流和推广的机会,努力营造青少年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科协;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科技局、民族宗教委、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农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计委、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地震局,气象局、妇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技能等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路、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着力培养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贵港十月科普大行动等各类科普活动,切实发挥农村各类实用人才作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帮助农民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
加强农村薄弱地区和重点人群科普工作。组织引导各类科技专家深入贫困村开展科技帮扶,支持贫困村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和科技示範、培训、推广。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科普工作,积极开展面向少数民族民众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大力开展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科技示範基地建设等工作,深入实施提升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行动计画。大力实施科技(普)教育扶贫,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村中国小学生科学素质教育力度。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农民职业技能、实用技能培训,扩大“五个一”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工程覆盖面,力争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在贫困村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具有科普宣传功能的文化墙(栏),农家书屋。(牵头单位:市农业局,科协;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计委、环境保护局、统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扶贫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组织实施技能就业培训工程。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职工技能大赛,组织我市职工参加全区职工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和全区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努力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1次以上职业培训。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和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专题培训,提高其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
营造创新创造社会氛围。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最美青工”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突出企业的主阵地作用,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和科学培训,尊重城镇劳动者的首创精神,推动形成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计委、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地震局,气象局、团市委、妇联、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把科学素质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考核录用各个环节。按照《2013—2017年贵港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有关部署开展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积极利用网路化、远程化等教育培训,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路培训教学计画和相关课程。突出对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认真落实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有关要求,把科学素质体现在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年度考核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配合办好专家学者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有计画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参观学习,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贵港十月科普大行动等有关科普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局、农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计委、环境保护局、统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扶贫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深入开展科技、文化等科学知识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气象、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画。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推动科普示範社区蓬勃发展。动员辖区学校、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民政局,妇联、科协;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委、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计委、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
三、支撑体系
(一)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统筹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画,加快推进市科技馆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博物馆等要展示、讲解藏品所蕴含的科学内容。新建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基层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等科普设施的建设力度,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屏等新型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不断拓展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各县市区要积极参加科普示範县(市、区)等示範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有条件的中国小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积极争取上级科协配发科普大篷车,用好现有科普大篷车,提高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有条件的中国小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加大面向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设施的扶持,完善现有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农村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加强科技场馆及基地等和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对接,广泛开展科普资源和技术辐射服务。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依託现有资源,建设地震、气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行业科普教育基地,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提升科普教育服务能力。推动青少年宫、各类文化场所、培训基地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引导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增强科技教育功能。贯彻执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下发的科普税收优惠政策。
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科技社团等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探索建立科普合作交流、科普设施共建、科普资源共享的有效机制。积极组织动员科技社团及争取各级科研院所有关机构在我市开展科普活动,切实利用好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资源。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探索企业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有效模式。(牵头单位:市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民族宗教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计委、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二)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鼓励各级学校教师参加有关院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在“国培计画”中,加强科学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培养“种子”教师,加大对科学教师以及相关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到2020年实现对全市一线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
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中国小科技教育研究,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力度,发挥其示範辐射作用。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国小科技教育硬体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国小科技教育网路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路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科协;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民族宗教委、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局、卫计委、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法制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三)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好上级建设的“三农”网路书屋,组织农村民众参加农民科学素质网路竞赛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引导民众用好中国科普、“科普广西”等公共科普信息平台学习科普知识。用好各级数字科技馆和科技馆科普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网路学习科普知识。提倡和鼓励利用电子科普视频、社区电子屏、大型广告屏、科普中国e站等多媒体终端传播科学知识。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誌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路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动开办科普电视频道,推动全市县级以上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科教栏目,贵港日报开设科普专栏或增加科普专栏版面。
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套用。引导广大民众用好上级科研院所建设开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接受学习相关科普知识。加大对农村的科普信息推送力度。(牵头单位:市科协,科技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贵港日报社、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民族宗教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委、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扶贫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四)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藉助上级政策支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推动原创性科普融合创作,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加强科普产品研发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优秀科普产品,借鉴国际先进科普产品研发理念和方法,加强科普创作的理论研究,为科普资源开发营造有利环境,促进科普创作水平的提高。
推动社会科普服务业的发展。推动旅游景区、农业观光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科普旅游活动。推动各地结合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挖掘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普旅游资源,形成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旅游业开发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科协;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族宗教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委、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法制办、扶贫办、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五)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落实好各种激励措施,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工作。大力培养科技教育活动组织策划、科学实验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加大科普创作的支持力度,培养高水平科普创作与设计团队。推动科技界与大众传媒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一批科技新闻、出版、影视、动漫等方面的高端科普传媒人才,特别是新媒体科普传媒人才。
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国小校、科普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託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国小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大力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建设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学会等科技社团的科普人才资源优势,大力推动科普专家团队建设。大力发展以离退休专家为主体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学会专家为主体的重大科普活动的服务志愿者队伍、以科技专家为主体的科普报告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贵港日报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民族宗教委、公安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计委、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由市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规划和计画。市科协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工作开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市各级财政要保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市财政每年安排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任务,按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
(三)强化政策支撑。
在市、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教育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要求和任务。要研究制定促进本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四)加强督促检查。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好工作总结,加强各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五)明确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6年12月)。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方案。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7年1月-2020年6月)。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20年6月-2020年12月)。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