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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

2019-08-26 11:30:57 百科
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

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

《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是为加快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科学界定体育产业的统计範围,建立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画(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由国家统计局于2019年4月1日发布并实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19年4月1日
  • 实施日期:2019年4月1日

法规全文

法规发布

国家统计局令
第26号
《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已经2019年3月13日国家统计局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宁吉喆
2019年4月1日

法规正文

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
一、分类目的
为加快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科学界定体育产业的统计範围,建立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画(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概念界定和分类範围
体育产业是指为社会提供各种体育产品(货物和服务)和体育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分类範围包括: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体育教育与培训,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体育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製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11个大类。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有关档案为指导。本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画(2016-2020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确定体育产业的基本範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体育产业特徵的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突出我国体育活动的特点。本分类突出了我国体育活动的特点和实际发展现状,充分考虑了体育产业发展中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採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体育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编码表示,共有11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编码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共有37箇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编码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共有71个小类。
代码结构:
×× × ×
(数字)小类顺序码
小类代码
(数字)中类顺序码
中类代码
(数字)大类代码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係。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一个行业分类仅部分活动属于一个体育产业类别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并在说明栏中,对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说明。
(二)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具体範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更多内容请点击参考连结附属档案阅读)

内容解读

针对近日公布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以下简称“统计分类(2019)”),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10日举行了解读会,针对这一统计分类出台的原因和未来预期等话题进行了解读。
体育总局装备中心副主任王平表示,统计分类(2019)的修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準发生了变化,原有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已经无法与新行业分类相衔接,也不能适应当前体育产业统计的需要;二是在一系列体育产业政策的引领和指导下,体育产业得到了快速推动和发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新情况不断涌现,体育产业的内容和边界不断拓展。
王平介绍,统计分类(2019)是“以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及相关部门档案为指导,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以体现我国体育产业活动的特点为划分依据”这三大原则进行修订的,旨在为科学界定体育产业边界、範围提供依据,使体育产业统计、研究工作有据可依,有助于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体系,明确体育产业管理和服务对象,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体育产业工作规範化发展。
体育总局装备中心体育产业发展二处处长季浩表示,统计分类(2019)延续了《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5)》(以下简称“统计分类(2015)”)的主要原则、方法和框架,其中含有大类11个、中类37个、小类71个。与统计分类(2015)相比,统计分类(2019)在修订过程中涉及多箇中类和小类拆分合併,大类和中类数量不变,小类增加19个。
季浩称,统计分类(2019)修订的亮点及其预期作用主要体现在:构建体育产业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突出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中的运动项目特徵;客观反映各级各类民众体育组织发展现状;展现健身休闲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探索新成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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