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恩施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恩施市广播电视局、恩施市体育局牌子。
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熊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
- 外文名:Enshi Cultural and Tourism Bureau
- 行政级别:正科级
- 现任领导:熊竹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联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联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联事业和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联活动,指导相关领域重点设施建设,组织相关领域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準化、均等化。
(五)负责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内相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指导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鉴定、出境、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业务工作。
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和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弘扬民族文化,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八)负责管理、指导、协调、联络、服务各文艺家协会;发挥文联联繫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樑和纽带作用。
(九)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联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範行业市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
(十一)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鍊标準,指导开展体育活动。统筹规划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画,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网路,协调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组织体育产业项目的实施。援建、管理公共体育场馆及设施。负责拟订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方案并加强使用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行业管理,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路信息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路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最佳化服务改革。加强对涉及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着作权局〉)承担新闻出版(着作权)、电影领域的监管职责。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新闻出版(着作权)、电影领域的执法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治、会议服务、公文办理等工作。统筹机关和直属单位(含延伸机构)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政务网路平台信息发布、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承担本系统重要课题的调研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整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和党建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含延伸机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统筹本系统统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艺术股(文物管理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拟定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文化服务标準、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市专业文艺团体业务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协调、管理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展播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民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全市文化艺术普及和文化艺术业务培训工作。
开展送文化下乡,宣传普及优秀民族文化。指导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文化行业统计工作。联繫、指导文化市场行业协会。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利用等业务工作。协助全市文物考古、古建筑维修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联繫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业务建设。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协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发展及旅游项目打造。协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智慧财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传承人的申报及市级评审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及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旅游工作股。贯彻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景区规划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保护。统筹指导管理全市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旅游重点工程项目和产业基地(园区)的开发建设。指导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旅游度假区、示範区的评定工作。负责全域旅游示範区创建和旅游项目储备、立项申报争取工作。负责乡村旅游、自驾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的推动和发展。指导旅游名镇、名村、特色小镇创建工作。
负责旅游经济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的统计工作。联繫、指导旅游市场行业协会。拟定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準并监督实施。对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规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的认证工作。
负责全市旅游宣传促销方案。负责全市对外旅游宣传品的设计和印製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旅游节庆以及相关旅游行销活动,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单位参加国家、省级、州级等各类旅游博览会、促销会、展销会、推介会等,指导、协调市旅游节庆活动。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资源和旅游线路的推广、国(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的调研与开发工作,联繫国(境)内外各类旅游机构、旅游组织开展业务交流。负责开展智慧旅游、旅游购物市场及旅游商品规划和开发、设计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广播电视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年度计画和行业管理政策、制度,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建立或撤销台(站)、网路等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站)、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网路的规划、实施、管理和保护工作。
负责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的技术标準和技术规範的管理、推广和套用。负责广播电视行业无线电的管理。负责对通过信息网路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节目製作进行监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题材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工作,制定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联繫、指导广播电视行业协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体育工作股。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画,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网路,协调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负责对体育协会(俱乐部)和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援建、管理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建设工程,监督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加强对社会体育场馆的管理。拟订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方案并加强使用和管理。负责体育行业统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文联工作股。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和政策,开展对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鼓励各文艺家协会进行文艺创作,打造文艺精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文艺人才培训活动。制定文学艺术创作规划。推介宣传全市民族文化研究成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宣传、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方面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统筹落实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督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相关行业社会组织进行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範相关行业市场。指导、监督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受理、协调、督办市场举报投诉。指导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行政审批、许可、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视窗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产业发展股。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养文化、旅游、体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促进品牌建设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装备技术提升和标準化建设。负责职业性商业性赛事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编制
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延伸机构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熊竹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