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画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惠及全县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县建设进程,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画(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省体育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画(2016—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黔体群〔2016〕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画。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牢固树立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新常态,坚持“新常态就是新机遇、新常态蕴含新动力、新常态催生新发展”的理念开展体育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切实提高人民民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丰富人民民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文明,为建设体育强县、实现体育现代化、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人民民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各项指标均有所突破,逐步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备、健身组织网路体系健全,广泛组织健身活动,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意识。提高健身知识知晓度和健身能力,参加体育锻鍊的人数(即每周参加体育锻鍊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鍊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29%以上并持续增长。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鍊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鍊活动。
2.进一步提高人民民众身体素质。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準》合格以上人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良标準的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提高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
3.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实施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提高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标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形成体育设施布局合理、覆盖面广、普及性强的网路化格局,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实现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100%。
4.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路体系。加强和完善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每万人登记和备案的体育类社会组织达到2个,体育类社会组织会员人数占总人口的20%以上,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实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体育组织网路向基层延伸,达到基层民众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10个以上,形成遍布城乡、规範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路。
5.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民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全力推进开展民众性足球和校园足球运动,大力普及田径、游泳、桌球、羽毛球、篮球、排球、网球、轮滑、苗族花鼓、苗族武术、舞龙舞狮、龙舟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
6.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非奥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等基层体育骨干培训,到2020年,全县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500以上,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2人以上,业务素质和技能得到较大提升。大力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
7.进一步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大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不断提高科学锻鍊水平。
8.进一步壮大全民健身服务业。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服务业在新时期的重要地位,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範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增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提高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增加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
9.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实现新突破。继续深入开展体育创强争先工作,到2020年,全县达到体育强乡镇(街道)、先进乡镇(街道)标準80%,建成一批具有特色体育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农民健身工程建设率达6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作用,广泛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居住条件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全县职工运动会(不少于6个项目),有条件的单位每年可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不少于4个项目)。组织好一年一度的端午节龙舟大赛活动、机关係列比赛及农民、职工、学生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改善办赛模式,突出重在交流,重在健身,勤俭办赛,推动普及,促进体育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内容,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準》,广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鍊,每周参加2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抓好松桃民族高级中学篮球项目训练、第三高级中学田径项目训练、民族寄宿制中学田径项目训练、盘信民族中学板鞋项目训练、长兴中学高脚马项目训练、松桃二中羽毛球项目训练、一完小桌球项目训练、二完小游泳项目训练、三完小举重项目训练。
(三)重视老年人体育事业,各乡镇(街道)组织成立老年人协会,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在老年人活动场所配置健身器材,发动和组织更多的中老年人参加体育锻鍊,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
(四)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加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为残疾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积极组织参加残疾人运动会和年度各级、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
(五)加快发展农村传统体育和少数民族体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把发展农村传统体育和少数民族体育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充沛城乡公共体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作用,利用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假日和闲暇日广泛开展农民体育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大力发掘新的民族体育项目,重视培养民族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学校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课堂活动。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统筹、组织、协调、配置社会公共体育资源,向人民民众提供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切实保障人民民众体育权利的实现。充分肯定和合理髮挥社团、企业在全民健身组织网路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公共服务、整合各类经费成立基金会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快民众体育组织网路建设,推进民众体育组织、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健身指导站(点)等构成的体育组织网路向基层延伸,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迈出实质性步伐,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大体育健身宣传力度,提高人民民众体育健身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体育锻鍊益处的知晓率、不断增强民众的体育意识,普遍提高城乡居民的健身能力,倡导人民民众人人喜爱并参加一项以上的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参加体育锻鍊与观赏体育比赛的人数比例,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三)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在提供健身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体育需求。
(四)不断巩固和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路。以单项运动协会、行业协会为重点,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依据法律和各章程规範运行、提升活力。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最佳化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和土壤,加强对“自发成立、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体育“自组织”的研究,加大规範引导和服务扶持力度。
(五)进一步推动民众体育健身活动与竞赛的普遍化、多样化。将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作为民生需求,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通过乡镇(街道)运动会、民众体育节等形式,组织开展民众性体育活动,推动青少年、老年人、社区居民、职工、农民、残疾人等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六)积极推进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培训体系。通过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非奥项目发展培训基地,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民众体育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
(七)统筹推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进城乡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以提高农民身心健康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缩小城乡之间差距。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全民健身体育事业资金保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留归体育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和支持。
(二)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
(三)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城区、乡镇(街道)学校体育设施,节假日要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明确管理和责任人,对体育基础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